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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2-30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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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一、2019年6月30日以前获准配置(含批准文件、网上公示等)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自2020年1月1日起,使用单位换领新版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换领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地点变更为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B座1414室。

    二、2019年9月1日以后获准配置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单位领取新版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正本或申领新版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副本;以及2020年1月1日以后,使用单位申报新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办理地点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二层B区。

    三、咨询电话:83970715、83970720 。(自2020年1月1日起,89150440和89150441两个号码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