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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8年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通报
  • 发布日期:2019-12-16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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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总费用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用于卫生服务支出的资金总额。2018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如下:

    一、筹资总量及构成

    2018年北京市卫生筹资总额为2500.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与2017年相比增长12.28%

    2018年北京市卫生费用的各项筹资来源中的政府、社会、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分别是579.99亿元、1529.96亿元、390.88亿元,分别占总费用的比重为23.19%、61.18%、15.63%。与2017年相比,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重下降了0.73个百分点,政府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比重分别升高了0.06和0.67个百分点。

    、筹资评价指标

    1.人均卫生总费用

    2018年北京市人均卫生总费用为11,609.06元,比上年增加13.14%,高于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12.28%的增速

    2.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

    2018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8.25%,比2017年升高0.42个百分点。

    3.卫生消费弹性系数

    卫生消费弹性系数反映卫生总费用增长与GDP增长之间的关系,2018年北京市卫生消费弹性系数为1.86,即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每增长1%,卫生总费用就增长1.86%。

    4.政府卫生支出

    2018年北京市政府卫生支出579.99亿元,比上年增长12.58%,略高于卫生总费用的增速。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占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3.19%、7.39%和1.91%,三项指标比上年分别上升0.06、0.28、0.10个百分点。

    5.社会卫生支出

    2018年北京市社会卫生支出1529.96亿元,比年增长13.53%。其中,社会办医支出和社会医疗保障支出有较明显的增长,增速达20.01%和16.60%

    6.个人现金卫生支出

    2018年北京市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为390.88亿元,比上年增长7.25%。201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是4.43%,与2017年相比上升了0.1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是6.16%,比2017年下降了0.67个百分点。201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是2.80%,与2017年相比上升了0.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70%,与上年相比下降了0.61个百分点。

    、卫生总费用机构流向

    按全口径核算,2018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机构流向构成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及其他医用品零售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费用分别占61.20%9.82%22.04%3.86%1.26%1.82%2018年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增长增速为21.02%,其占机构法总量的比重已连续4年增长,2018年达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