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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2020-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3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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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培育和完善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创新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公平可及,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我市2020年卫生健康科教工作安排,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项目

    经遴选共有62项入选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以下简称“推广项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负责人等基本情况见《2020-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和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录》(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落实《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人体研究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承担的推广项目的组织、管理、督导与资金监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取得实效。

    (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任务书》的约定,认真开展推广工作。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任务书要求,开展集中理论授课或实践技能培训等工作前1周,要将具体日程安排报我委科技教育处备案;在开展现场指导、对口支援等现场推广工作时,要注意留存工作记录及影像资料备查;定期向我委科技教育处报送工作进展。

    2.推广工作结束后,要向被推广单位和相关人员发放《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调查表》(附件2),并将反馈情况统计汇总后报我委科技教育处。

    3.严格遵守北京市和本单位相关财务制度要求,按照项目预算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加强推广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报送我委科技教育处。严禁以本项目名义进行各类商业宣传。

    (四)我委将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和督查,择优续拨下一年度工作经费。


    附件:1.2020-2021年度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目录

    2.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调查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王冯彬;联系电话:8397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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