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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等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9-25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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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城、西城区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结合北京市产业特点,积极探索城市服务业等行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在东城区和西城区试点开展医疗卫生、住宿和居民服务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现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联系人:杜金颖;联系电话:83979678)


      北京市医疗卫生等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试点工作方案

      为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积极探索医疗卫生等行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模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工作范围

      医疗卫生行业主要选取三级医疗机构(可以扩展到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居民服务业主要选取宠物医院,住宿业主要选取包含洗衣房作业的宾馆。

      (二)工作目标

      东城区和西城区要将三个行业用人单位纳入本辖区职业健康监管范围,建立监管台账。实现下列目标: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2.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达到100%;

      3.职业健康知识培训达到100%;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给出的建议确定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5.职业健康监护建档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设置专职(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三)建立并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

      (四)落实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培训宣传;

      (五)告知从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采取的防护措施;

      (六)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告知栏;

      (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八)配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

      (九)配备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十)其他法定义务。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

      1.建立台账。两区要结合实际,开展三个行业的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三个行业用人单位的数量、注册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含劳务派遣工)、危害岗位及人数,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制定方案。两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要求、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

      3.宣传发动。两区要对纳入监管范围的用人单位进行培训,把目的要求传达到各用人单位,明确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时间要求。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

      两区要督促纳入监管范围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成职业健康管理任务。各区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三)总结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两区要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监管方式、工作经验、管理建议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区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探索经验

      两区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检查指导,注重积累经验,对用人单位监督执法暂不纳入全市监督执法平台。

      (三)强化舆论引导

      两区要积极引导试点单位提高责任意识和广大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