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委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落实《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为主体,扎实抓好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文件、政策规定的落实,努力推动首都医疗卫生工作向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的观念显著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高,首都医疗卫生工作又有了新的发展。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领导十分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首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证人民群众健康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
一是机构健全到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据职责分工和编制体制调整变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组织领导。在办理、审理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工作中,委主管领导坚持亲自签发行政复议决定书,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公开中的重大敏感案件带队与法院、公安等部门沟通。委领导出庭应诉两次。我委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内容,听取研究立法工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和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报告,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学习培训到位。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法制办、市法宣办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通知精神,以中心组学习的形式开展了学习宪法等多场专题讲座培训,并以在线学习、信息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水平。以组织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负责同志的法规培训。通过分析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典型案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宣传教育到位。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了宪法宣誓、设立宣传展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宣资料、组织普法答题等活动,并通过医院门诊大厅宣传屏等形式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普法与重点领域宣传相结合,深化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执法部门对管理相对人开展以公共场所、医疗广告、生活饮用水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培训,举办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首都健康”微博和“健康北京”微信公众号,成为首都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宣传的重要阵地。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坚持把解决群众具体诉求与宣传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群众卫生计生法律知识的知晓率,成为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阵地。
二、行动严格依法,工作推进有力。 我委严格按照《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护士区域注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护士电子化注册,在岗护士全部执业注册事项均实现在线办理。对本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实施电子化备案管理。深化商事制度领域改革,实现《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推广网上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法定审批时限均压缩三分之一。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国际化医疗机构布局,在禁限目录中,允许在五环内设立为国际交往中心服务的三级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印发《北京市国际化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京卫医〔2018〕209号),确定朝阳区等6个区为试点区,北京协和医院等7家医院为试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做好清单公开工作。清理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等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调整了办理再生育登记所需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等8项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
二是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真做好重大决策风险防范报备工作,报送6项评估事项;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委印发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决策程序的通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重大民生决策事项预公开和民意调查制度》等文件,并将“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列入2018年北京市卫生计生信访暨纠纷投诉管理工作要点。在4月、5月,组织开展两期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围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授课培训,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级干部,系统内各直属单位、各市属医院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三是严格规范公文审查。对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的印发的文件在报市司法局审查前,均经过委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要求将文件的代拟稿、制定依据、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在北京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信息平台予以报送。共报送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的印发的文件8件,其中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已印发2件。对我委制发或我委作为主责部门联合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要求,在北京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信息平台中予以报送。截至目前,本单位法制机构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次,经业务处室制发并报市司法局备案7件。制发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未发生超越职权范围、违反上位法规定和增加相对人义务、限制相对人权益问题。
四是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下发《关于在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制定《北京市卫生健康行业法律顾问管理规定》,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在卫生健康系统落地,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委机关已经聘请两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并对其按照行政事务、民事与经济事务进行分工,法律顾问定期向我委法制机构反馈工作事项,每年于合同期满前向我委提交书面的年度工作汇报。法律顾问的聘用合同、工作汇报均由委法制机构统一留存、保管,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五是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全面组建覆盖全市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监督协管员队伍。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将全部抽查事项纳入随机抽查。推广全市电子监管,全市已形成45个点位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电子监管系统、198个点位的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电子监管系统和100个点位的游泳场馆水质卫生电子监管系统,覆盖了13个区,涉及市政水厂、自建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学校、商场、宾馆、游泳场馆等众多业态。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化的综合监管格局,明确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医务处处长或护理部主任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履行本机构依法执业协管职责。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指南,细化医务人员应知应执行的医疗相关法律法规500余项指标;建成“北京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信息系统”,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指标开展自查自纠。与控烟协会合作,将控烟志愿者服务与监督执法有机衔接,执法机构年受理控烟投诉举报1.2万余件。采取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执法同时进驻的“驻院式”监督检查模式,完成对16所三级医院的“驻院式”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六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会同首都之窗完成我市儿科诊疗服务机构地图、职业病诊断机构地图、免疫预防接种门诊地图、狂犬疫苗接种门诊地图、采血点地图、二级医疗机构地图、助产机构地图等七个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组织编制了我委政务公开清单,完成涉及我委71项具体职责的279项政务信息的公开属性和公开标准制定。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2月10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1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件次,受理并办理依申请公开116件,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86件次,向市政府办公厅移交规范性文件6件次。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细化网站管理职责,对网站管理的50项任务进行分工,每季度开展网站自查,累计完成“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54件,积极推进我委政府网站清理整合工作,按时完成整合各项工作任务。
七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合计60件,通过复议工作会、培训会、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行政复议培训和指导;通过下达《行政复议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等形式,加强对区卫生计生委具体行政行为的管理。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按时上报行政复议答复书及证据依据材料。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5件,认真做好案件的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主要领导出庭应诉职责(分管委领导出庭2次)。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按时将答辩状、证据材料予以报送。 通过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
八是信访救济渠道畅通。按照“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总要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在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建设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全面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完善升级信访诉求模块,进一步规范自办件的办理流程;信访信息系统及其子系统医疗纠纷投诉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解决三级医院和直属单位信访件转办难等问题,实现信访件办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信访格局。 办理来信一千多件次,接待群众来访二百余批次,办理政风行风热线来信90件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九是纠纷调解作用明显。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对接。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优势作用,2018年度,共接纠纷调解申请1978件,受理1864件,结案1865件,调解成功率 93.69%。与多个区法院建立医疗纠纷诉前引导工作机制。完善调赔对接机制,与人保财险北分公司责任险营业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安达保险有限公司签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合作协议》,通过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的深度合作,促进调解和理赔的规范化实施,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更好地为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十是注重财务管理改革创新,加强审计监督。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北京市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补充和衔接规定,指导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财经管理工作。
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政策。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实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关于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核定发布了23个本市首批重点新增价格项目规范,推动了新技术在临床的使用。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测算工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本市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方案风险评估工作。
认真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制定《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等20个所属单位2015-2017年审计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追踪审计。配合市审计局开展2017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工作,配合审计署开展对北京医疗健康和医疗机构疏解等方面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工作,较好的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本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努力推动首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文件、指示,与卫生健康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执业。
(二)积极探索和创新具有首都医疗卫生工作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模式、新经验,扎实做好普法工作。
(三)进一步推广网上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建立完善电子化注册和电子证照管理模式和医疗服务管理与执业监管平台;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流程。
2018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