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法制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总要求,坚持以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为主体,扎实抓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政策规定的落实,努力推动首都医疗卫生计生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的观念显著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高,首都医疗卫生计生工作又有了新的发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管理职能转变。
研究制定《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放管服”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进度安排,为推进“放管服”工作提供指导。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项,并及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条件,向社会公布;梳理确认我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已向社会公布。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1项,做好公布取消调整证明的后续对接工作,取消调整的证明均落实到位。开展第三批取消调整和保留的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目录的审核确认工作。
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由工商登记的前置事项变更为后置事项,理顺 “先照后证”改革后,与工商、环保等部门间的审批流程。实现了营利性医疗机构登记注册和处罚信息在卫生与工商部门之间共享。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通过整合环节,压缩时限,提供一站式便捷审批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印发《关于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取消调整基层开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医〔2017〕193号), 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疗机构地址变更登记事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该所在地街道办、居(村)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设置意见,通过强化信息公示和进行部门内部调查的方式开展工作。
印发《关于实施护士区域注册的通知》(京卫医字〔2017〕127号)和《北京市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京卫医字〔2017〕228号),实施护士区域注册和医师区域注册,简化了审批流程,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积极推进电子化注册工作。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改革工作方案》(京卫医〔2017〕99号),着力简化审批流程、优化管理模式、促进信息共享。持续完善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依托医师电子化注册平台,实现知名专家备案工作的全程信息化管理,降低办事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的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等各环节工作。
统筹开展市、区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系统数据录入填报及区级事项审核确认等工作,梳理填报市级公共服务事项54项(具体办事事项121项)。行政许可事项均按要求制定了办事指南,分别在委网站、行政审批目录系统以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予以公开。
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调整下属事业单位编制,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我委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初审、制证和发证等工作。设立首席代表,授权22项办理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按照要求进行了报备。截至2017年11月底,行政许可业务咨询受理量为49263件,其中来电来访咨询35105件,受理件14158件,许可及发证9648件,其中属于授权一站式办理执业医师电子化注册4953件,占办理业务总量的51%以上。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监管机制
坚持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行政问责“四位一体”,进一步加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上下联动,建立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绿色通道;扎实推进卫生计生与工商、环保、教育、水务、旅游、商务、城管、规划、网信、通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横向联合,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行政监管相对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深化卫生计生内部职能处(科、办)室的合作交流,形成分工不分家、配合无间隙的监管格局。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正式发布公卫、医疗、计生、放射等全专业“双随机抽查规则”,充分发挥“双随机”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中“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作用,落实“阳光执法”要求,加强对管理相对人事中事后监管。完成北京卫生监督平台国家监督抽检模块信息化建设任务,建立“国家监督抽检双随机模块”,制定双随机检查表和统计汇总表,制定学校卫生、饮用水、医疗机构监测卡,同时升级更新手持执法终端,保证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
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经信、网信、通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并制定卫生计生行政管理相对人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应用工作方案,按照一户一档模式,建立健全卫生计生行政管理相对人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创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环境,提高违法成本。
积极适应国家“双创”和“互联网+”发展战略,借助北京科技优势、区域优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电子监管平台,加强对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游泳场馆等的在线监测,适时抓拍违法违规线索,努力实现精准执法。
三、做好立法和文件审查,规范行政行为。
完成《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修订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配合市中医局做好修订《北京市中医发展条例的》调研工作,针对修订《北京市中医发展条例的》调研方案提出工作建议。
组织对2016年12月31前公布现行有效的本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按照“保留、废止、简易修订、全面修订”的分类,逐项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对8项需主责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的政府规章完成清理意见的上报工作。对1980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对2016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69件开展清理,其中保留219件,废止50件。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完成公职律师的机构审核工作。通过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法律事项46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7件,参加各类疑难问题研讨会50多次,对20多件行政复议提出法律应对措施,代理21起行政诉讼案件,并对机关工作人员及医疗机构法制干部开展两次法制培训。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和监督体系。
落实《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对于非法行医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再次发现的和涉及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9件。对于在监督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在控烟执法过程中,及时通过网上公示和媒体曝光的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各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中抽取167卷,作为参评案卷。抽选各区卫生计生监督所骨干评查员30多人,按照《行政处罚法》、《北京市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和《北京市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评分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评查,并将案卷评查结果逐项录入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报送被抽取案卷参加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征集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区通过自查推选出优秀典型案件上报,通过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推选出6件优秀典型案例上报国家卫计委,东城和丰台区的2件推荐案例被评选为国家优秀案例。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监督作用。组织协调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座谈会、政府公开日等活动;办理建议、提案191件(含市委督查室交办党派提案2件),其中列入市人大专委会重点监督检查的建议10件,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的提案1件,另承办今年市人代会和市政协专题座谈会中代表委员反映的意见、建议3件,均高质量严要求按期完成了办理答复工作,得到了代表、委员的理解、肯定和支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组织研究起草《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中融入民意调查制度的有关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和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开方式、公开途径和责任分工。起草《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对重大决策研究中邀请利益相关方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部门办公会议做出了具体规定。
做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网站和“两微”开辟专题栏目,集中发布与改革政策相关的17份政策文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二是紧跟医改进程,协调沟通各大媒体和自媒体平台,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媒体通气会、深入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采访、跟踪报道等各种形式对改革工作持续深入报道,并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闻1+1、东方时空、焦点访谈等知名栏目进行了集中解读报道;三是依托12320服务热线、12345市民热线以及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针对公众对政策的误解和百姓关心的问题,及时以新闻通稿、媒体座谈会的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解答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积极发挥各医疗机构2000多名网络宣传员作用,主动解释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设立了“京津冀医疗卫生合作专题”,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制定并发布了《京津冀重点医疗合作项目医疗机构对口合作安排》,共发布了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有关工作计划、具体项目安排、实施进展和取得成果等各类信息43条。
制作本市医疗卫生服务电子地图。推出了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服务地图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地图,并在首都之窗网站和我委网站开设了地图查询栏目。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服务地图内容包含:医疗机构名称、地址、门户网站网址、服务咨询电话、预约挂号方式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地图包含:机构名称、地址、咨询电话、是否医保定点、是否新农合定点等。
发挥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作用。修订了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成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立项和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完成一类、二类疫苗,流感疫苗及适时补充疫苗,疫苗冷链运输,疫苗存储设备购置,新生儿耳聋基因,新生儿先天性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等常规采购任务,并组织开展了卫生计生系统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检查工作
继续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对直属14个单位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对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督导检查与巡查,重点检查资金拨付、实施效果以及问题整改等。配合市审计局开展2016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若干政策落实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专项审计等工作,配合审计署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组开展危化品管理和使用、器官移植等审计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件,其中已结案22件(维持6件、撤销8件、终止4件、不予受理3件、驳回1件),正在审理中7件,申请人未补正1件。行政复议案件均及时录入行政复议信息系统。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21件,委领导出庭应诉2次。在每起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均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市法制办、法院的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
认真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对接,建立多种机制紧密衔接的医疗纠纷综合调处模式。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优势作用。医调委受理医患纠纷1633件,调解结案医患纠纷1555件。
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信访总量3187件(批)次,同比下降34.7%。我委坚持落实信访责任,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加大培训与宣贯力度,举办了两次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的专题培训,各级处理信访能力不断提升,更多事项转到信访以外途径解决,卫生计生信访工作出现结构不断完善、信访秩序好转的良好局面。
七、提高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关于完善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
落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京法宣办[2017]6号)要求,8月1日召开市卫生计生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办学习民法总则的专题辅导报告。
8月17日召开市卫生计生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讲座。
组织开展的普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培训中,再次对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授课培训,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局、市医管局机关,区卫生计生委主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科室领导以及所属监督所主管法制工作所领导及法制科室领导等参加了培训,提升了复议与应诉、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处理能力。
通过举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卫生监督培训、放射诊疗许可单位放射培训、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稽查与举报投诉工作培训等专业化培训,在提升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监督水平的同时,宣传贯彻了相关专业法规。
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时代宣传新格局,利用微博、微信打造掌上卫监宣传服务新阵地。针对“五星酒店不换床单”事件,“北京卫生监督”微博公众号及时发布了头条文章《无论是五星级酒店还是快捷酒店,谁出问题卫生监督员都不放过!》,获得“新浪政府微博”官方表扬。微信公众号《打击非法医疗美容 卫生计生监督在行动》,帮助百姓识别“非法医疗美容”,被点赞转发。制作完成了《酒店入住指南》、《打击非法行医》、《向“两非”行为说不》等动画片制作,填补了部分卫生计生执法科普动画类宣传的空白。
与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合作,组织拍摄了探访二次供水监督、泳池水质启动预警等专题报道;与北京新闻广播《健康北京》栏目合作,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卫生监督执法动态、处罚信息、公共卫生热点事件分析、公共卫生健康知识等,及时传播卫生计生监督和公共卫生科普常识。
积极开展公益普法及健康知识宣传。利用社区灯箱、公交站台广告灯箱等公益媒体开展公共卫生宣传,关注中医打非、夏季游泳池水质。创新宣传手段方法,新增地铁站台通道公益广告、城市电视两种形式,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和生活饮用水安全进行知识普及。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