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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1-1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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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近期,我市发生无证行医致人死亡事件,干扰正常医疗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按照行政执法属地化要求持续查处无证行医行为的通知》(京卫监督〔2017〕35号)《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建立联合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京卫监督〔2018〕18号)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监督〔2018〕19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12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现将《2018年北京市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立即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北京市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31

    附件

    2018年北京市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打击无证行医违法行为,整顿本市医疗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就医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卫生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综合执法,与公安、工商、食药等管理部门联动,对各类无证行医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和依法取缔,进一步完善打击无证行医长效工作机制,严防非法行医事件发生。

    二、打击重点

    以首都综治办《关于印发<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首综办〔2017〕5 号)确定的市级挂账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为检查重点,同时结合辖区内因无证行医已给予过行政处罚的底档、既往被多次投诉举报无证行医、无证医疗美容等线索,确定重点对象,予以精准打击。辖区内无市级挂账重点地区的,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无证行医已予以两次行政处罚的底档、既往被多次投诉举报无证行医、无证医疗美容、大集游医、建筑工地等)确定无证行医重点地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要集中优势力量查处打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窝点,针对既往处理过的无证行医底档台账,开展暗访摸排,从严从速,全力以赴开展打击行动。

    (二)部门联动,深化协作,信息共享。积极加强同综治、公安、食药、工商、城管和乡镇政府街道的协调配合,发现符合行刑移送条件的案件,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无证行医事件,特别是出现无证行医致人死亡事件后,各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值班室,切实消除漏报、误报、虚报等现象。

    (三)完善机制,加强引导。积极建立完善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台账制度,多部门联合检查、监督执法机制,建立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信息通报机制、舆情引导与合作机制、有奖举报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知识普及,增强民众防范意识。要紧密结合查处案件,加强对属地居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引导其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四)加强督导,总结经验。坚持“从战争中学习战争”,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要依据本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市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衔接,加强对各区监督机构的督促。同时,要认真总结梳理打击无证行医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说法,提高查处无证行医的能力。

    请各区卫生计生委于2018年12月30日中午12时前将专项行动报表及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市卫生计生委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宗美、李健联系电话:83366863、83366860

    传真:83366862邮箱:wsjdserk@bjchf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