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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1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18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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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妇幼健康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北京市妇幼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需求导向及系统思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更加均衡、优质、高效,切实提升妇女儿童健康获得感,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妇幼健康事业各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发挥妇幼健康历史传承和发展优势,打造妇幼健康服务优质品牌和闪亮名片,推出一批妇幼健康文化建设特色单位,树立可敬可信可学的行业榜样。

    二、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落实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影像、核酸检测等设施设备配备,推进产房设立手术室,发挥发热门诊作用,提升新发传染病早期识别、疾病预警和诊治能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规范分诊救治,落实报告制度,强化院感防控,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孕产妇和婴幼儿家长等重点人群健康宣教。

    三、系统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做好“两纲”“十三五”规划评估和经验总结,科学规划“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重点指标、重大项目和重要任务。坚持“大健康、大妇幼”理念,加强部门协同,争取社会支持,共同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协调、开放、可持续发展。

    四、创新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及条件。扩大妇幼保健院评审覆盖面,实施妇幼保健院高质量服务“七五行动”,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职责任务,提升服务能力与管理运行水平。扩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区,推动落实“两个允许”,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前期经验成果,遴选建设新一批专科单位。建立社区妇女、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全市社区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开展动态评估,提高AA和AAA级规范化门诊覆盖面,促进提档升级。

    五、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优化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网络,提升母婴安全保障水平。密切监测母婴安全形势,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高危孕产妇及新生儿风险评估及预警,实施保障母婴安全“三步”台账、“三链”管理和“三项”行动,开展飞行检查,强化节假日抽查。实施胎儿宫内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完善危重新生儿转诊指征,强化产儿科合作,全面推进助产机构窒息复苏团队建设。重点推进妇幼保健院、区域医疗中心和三级助产机构新生儿科(病室)建设,开展各区急救中心站危重新生儿转运设备使用评估,提高辖区新生儿转运效率。深化落实病历月研及演练评价制度,标化第二批危重孕产妇常见并发症合并症诊治流程,标化新生儿重点疾病救治流程,开展危重新生儿救治演练与考核,提升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能力。完善北京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规范,加强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推广。

    六、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统筹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全方位健康服务,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科学备孕指导、孕前保健健康处方、妊娠风险提示、遗传咨询等系统连续服务,探索建立孕前-围孕保健服务模式。联合多部门强化宣传,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推进全市婚姻登记与婚前孕前保健一站式便民服务全覆盖,开展婚前孕前保健优质服务单位评估。落实国家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推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能力建设,全面开展产前筛查机构评估。实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搭建多学科会诊平台,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精细化管理及数据开发利用,提高产前筛查、诊断水平。推动先天性心脏病产前产后一体化服务管理。深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和0-6岁儿童残疾筛查服务,完善儿童遗传代谢病诊治平台建设,强化筛查异常儿童绿色转诊与随访服务,提高诊断服务优质性与信息管理精准性。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多元保障机制宣传,开展实施效果阶段评估,探索出生缺陷保险多元参与模式。

    七、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科学喂养,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建设母婴友好医院。推进全市儿童营养门诊标准化建设,加强儿童营养喂养咨询指导,预防减少儿童超重和肥胖。标化儿童生长发育、眼保健、口腔保健、心理保健等培训,全面开展儿童口腔综合防治项目。启动儿童早期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健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中心定期评估机制,开展市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建设,并择优向国家推荐。创建儿童友好社区,推进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社区延伸,构建多层级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网络。发挥妇幼保健专业优势,支持托育机构发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和婴幼儿养育照护科学专业指导。创新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服务模式,推进卫生评价申请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评价标准、评价团队和评价时限。

    八、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管理,规范青春期保健服务,推进青春期保健门诊及青少年健康营地建设,开展青春期保健大讲堂。规范生育全程优质服务,精细化推进孕期营养、孕期心理等服务。落实基本避孕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启动流产后关爱服示范单位建设,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加强盆底功能障碍和骨质疏松症防治,扩大更年期专家工作室覆盖面。提高两癌筛查率和适龄群众HPV疫苗接种意识,探索建立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相衔接的三级综合防治模式。遴选两癌筛查培训基地,提高筛查诊断质量,开展两癌筛查效果评估,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开展“妇女保健技术提升工程北京行”活动,持续开展妇女常见疾病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诊治培训。标化全市计划生育校验考核,实现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全市跨区互认。开展全市计划生育危重症评审案例解析,标化计划生育危急重症救治流程,开展技能练兵。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制定北京市消除工作方案,按国家进度安排推进首批实现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工作。

    九、推动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融合发展

    推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模式,强化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推进妇幼保健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优化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建立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药业务骨干。

    十、推进妇幼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理

    创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方式,促进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线上申领、人脸识别、邮寄到家、生成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等功能,减少身份证件人工审核环节、减少办理等候时间,与北京通APP完成对接,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督查行动,对存量出生医学证明数据和签发记录进行复核。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信息化立项,推广“云上妇幼”典型经验做法,促进生育全程母子健康手册惠民应用服务,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加强妇幼健康信息质量控制,提高信息数据报送效率,深化妇幼健康信息分析利用。

    十一、构建妇幼健康立体宣传格局

    健全健康北京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素养核心信息库和健康传播专家库,建立妇幼健康科普平台,实施妇幼健康科普人才培养工程。针对妇幼人群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第四届北京市妇幼健康科普大赛。促进新时代妇幼健康科普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利用妇幼健康服务公众号、主流媒体、医疗机构官方网站、新媒体等手段,加大核心信息推广、传播力度,向广大群众普及妇幼健康知识。加强妇幼健康信息报送交流,推广妇幼健康创新模式及惠民举措,推出妇幼健康典型案例。做好“两纲”、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等主题宣传,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十二、加强妇幼健康行风建设与行业监管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妇幼健康行业重点技术、重点领域、新业态的风险排查和防范,严防系统性风险。编制《北京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健全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网络,促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与综合监管,定期公布辅助生殖机构白名单,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生殖健康。促进妇幼健康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塑造行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