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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1-15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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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为掌握本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2020年1月至7月,对本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调查。现将《北京市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

      北京市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与调查工作方案

      为掌握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等情况,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2020年1月到2020年7月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调查工作。

      一、工作背景

      近年来,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结构调整,全市职业病危害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全面掌握我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危害人群、产生危害水平等情况,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2020年1-7月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检测,掌握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危害人群、产生危害水平等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2.通过调查,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3.通过检测与调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知晓率,推动全市尘肺病攻坚行动和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区域及范围

      1.区域: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2.范围:本次检测与调查的重点行业领域是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加油站);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涉及核技术应用、放射性作业的医疗机构等单位。

      四、完成期限

      本次现场检测与调查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各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五、任务划分

      按照招投标程序产生的1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对全市重点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720家用人单位进行检测与调查。

    序号
    区域或行业检测数检测机构(简称)备注
    1东城区0化工职防院含医疗机构
    2西城区30
    3海淀区42
    4石景山区12
    5朝阳区51劳保所
    6丰台区41蔻凯恒安
    7房山区50云帆沧海
    8门头沟区10
    9大兴区79中瑞环泰、蔻凯恒安
    10通州区49谱尼测试
    11昌平区95安华鼎仕、职研中心
    12顺义区70华测检测
    13怀柔区61奥莱国信
    14密云区33振兴计量
    14平谷区25
    16延庆区15职研中心
    17亦庄开发区57德康莱
    合计
    720

      六、检测与调查内容

      1.完成用人单位检测与调查名单,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注册类型、职工总数、接触危害人员类别人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样式另发。

      2.完成检测报告,对每家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等法规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该报告作为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涉及高温岗位的,检测时间必须在6月份进行)。

      3.各机构以承担任务或区域为单位对检测与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起草本区域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报告。

      七、工作要求

      1.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被检测单位,为机构开展检测与调查提供方便。要组织对辖区的检测与调查工作进行协调督导,掌握工作进展,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配合,确保机构按时完成任务。

      2.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监控调查数据特别是检测报告的质量。要按一定比例抽取各机构完成的检测报告进行抽查,确保各检测报告规范、真实、准确。

      3.各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和各项国家标准开展工作。确保辨识清楚,采样规范,数据准确。坚决杜绝缺项、漏项、错项特别是虚假报告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