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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脑健康体检 (痴呆风险筛查)及老年痴呆防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28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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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精神卫生保健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老年人脑健康水平,2021年我委将继续在全市开展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老年痴呆防治工作。现将《2021年北京市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2021年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

    及痴呆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探索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726号),北京市于2019年、2020年先后开展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Ⅰ期、Ⅱ期项目,初步形成了具有北京特色的老年人脑健康体检方案及实施路径。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定于2021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了解北京地区老年人脑健康状态,宣传普及痴呆早期发现、及时防治的主动健康理念。

    2.培养一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健康教育的基层专业队伍。

    3.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整合资源,针对性地开展痴呆高风险人群健康管理与干预服务,探索构建北京市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模式或服务路径。

    二、服务对象与范围

    1.为全市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老年人提供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

    2.有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病史或近一年主诉记忆力下降的50岁及以上人群推荐纳入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

    3.为2020年参与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人群提供随访服务。

    三、实施时间

    2021年7月至11月

    四、工作任务

    1.开展科普宣教

    各区结合工作实际,编印制作老年痴呆防治相关宣传资料,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媒体、电子屏、视频播放设施等多种形式,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体检中心、社区(村居委会)、专业服务机构、老龄群团组织等多渠道,开展老年脑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脑健康体检以及痴呆早期筛查、预防及应对知识,提升公众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意识,增强居民对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认识。

    2.组织人员培训

    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参与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的工作人员参加统一标准化培训,培训率达100%,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体检服务流程及脑健康相关知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按照各区服务任务量进行等比例测算,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房山区和怀柔区5个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培训人员覆盖不低于940人,其它11个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培训的人员覆盖不低于1060人,且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工作人员参培人数不低于5人,具体参培人数分配详见附件2。

    3.开展脑健康体检

    市级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整合利用线上脑健康体检工具平台,包括脑健康测评筛查、数据管理、脑健康体检报告、认知康复训练四个部分,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脑健康状况测评服务。各区按照目标要求,利用线上工具平台,组织完成社区(村)目标服务对象脑健康体检工作,及早识别潜在的脑健康风险。对发现的可疑痴呆老年人,建议其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科学诊断。

    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房山区和怀柔区5个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区,社区(村)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率不低于30%;其余11个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率不低于5%。

    4.落实脑健康管理

    各区通过线上脑健康体检工具平台,加强个体化健康宣教,分类开展老年人群脑健康管理指导及认知康复训练,提升老年人脑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各区组织对2020年参加过脑健康体检的老年人进行随访,5个试点区随访比例不低于60%,其他11个区随访比例不低于20%。各区可参照《关于探索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726号)工作要求,探索开展老年痴呆综合预防干预服务。

    五、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制定我市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筛查网络和工作机制;督促各区项目落实;负责组织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招标,对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评价。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

    结合辖区实际,统筹辖区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老年痴呆防治行动项目组织实施;组织脑健康(痴呆风险)健康宣教及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动员引导辖区老年人参加脑健康筛查;组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脑健康体检、认知康复训练、随访等老年人脑健康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及时督促本区项目工作进度,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市区精神卫生保健所

    协助制定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老年痴呆防治行动项目工作方案,协调第三方服务机构,为项目开展提供业务指导、培训及质量控制等技术支持。

    (四)其他技术支持单位

    各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脑疾病相关专业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下,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开通筛查高风险人群的转会诊绿色通道,为我市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提供专业知识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专业支持。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开展辖区目标人群针对性健康教育活动,普及老年痴呆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提高社区老年人脑健康意识,动员辖区目标人群积极参加脑健康体检;建立专业服务队伍,积极参加全市统一业务培训;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体检等工作,为辖区老年人提供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针对性开展目标人群脑健康管理、认知康复训练指导工作。

    (六)第三方服务机构

    负责提供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工具平台,为全市脑健康体检科普宣传、人员培训、认知测评及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撰写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工具使用说明并组织专业人员培训,方便老年人获得体检结果及个体化脑健康管理指导。建立完善项目工作质量控制、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效果评估及工作进度报告反馈,保障项目工作及时、规范开展。

    六、经费保障

    市级保障购买项目实施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基本经费,包括社区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认知障碍群体干预服务、脑健康认知康复训练线上服务功能模块开发,以及全市业务培训等。各区要将项目涉及宣传教育、健康指导等经费,纳入日常经费统筹安排,其中,试点区应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任务要求,做好中央和地方工作经费的合理分配及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老年人脑健康体检对早期识别、干预老年痴呆风险,保护老年人脑健康、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及人群特点,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阶段目标、任务措施及质控标准等,抓好组织落实,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协调,强化保障措施

    各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本区老年健康服务整体工作,将老年人脑健康工作做为老年健康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本区特色的老年人脑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及发现、转介、干预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建立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管理指导等专业人员队伍,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水平,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健康服务。

    (三)加大宣教,及时评估项目效果

    各区要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老年人脑健康防治知识,增强老年人积极参加脑健康测评及主动就医意识,提升老年痴呆早期症状及风险因素识别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项目工作结束后,各区要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查找不足及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市精神卫生保健所要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密切合作,对全市项目工作质量及效果进行评估,为制定我市老年人脑健康服务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我市老年人脑健康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北京市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工作流程图

              2.2021年各区脑健康体检工作人员配备数量一览表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