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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06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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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做好居民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现将《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

    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序做好我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工作,持续提高居民心理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健康北京建设,坚持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坚持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心理健康意识,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发展,逐步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强公众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及精神障碍对身心健康的影响,提升公众对自身及周边人群心理健康关注水平及自我调节能力,引导异常人群及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及干预治疗。

    2.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充分发挥心理服务人员的专业作用,帮助居民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加强生命全周期心理健康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居民幸福感。

    3.全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精准服务。持续做好居民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体检、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等心理筛查、干预、援助服务,建立筛查服务与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健全完善转介机制。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服务方式。

    三、工作目标

    (一)项目总目标

    提高全社会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心理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引导居民树立心理健康意识,进行规范的心理健康体检,接受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提高了解自我心理状态和自我调适的能力。开展适当的心理健康管理与指导,促进常见心理/精神卫生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干预。

    (二)2021年具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暖翼”平台)建设,定期推送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自评、心理减压、健康宣教等服务,对重大事件开展心理测评监测预警;

    2.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市居民提供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具体服务量见附件1);

    3.面向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心理援助热线服务人员、社会心理服务的基层工作人员等,提供课程学习及团体督导渠道,同时提供危机干预工具,辅助专业人员有效开展工作。

    四、任务内容

    1.人员培训

    在“暖翼”平台上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教育模块,为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心理援助热线服务人员、社会心理服务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及赋能支持。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组织一线心理服务人员可以通过“暖翼”平台定期参加团体督导、学习线上课程、学习专业心理服务技术等,提升专业人员的心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2.宣传引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联合教委、民政、工会、残联、老龄等部门或组织,组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站、村(居)委会、学校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主动参与。

    3.心理健康体检

    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现有的“暖翼”平台基础上,完善心理测评、科普知识等服务工具和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式个体心理健康评估服务。各区及第三方机构充分利用精神卫生专业服务资源、社会心理服务站资源、教育服务资源等,组织开展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体检服务,重点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残疾群体。

    4.线上心理疏导服务

    利用“暖翼”平台,为我市居民提供线上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普及心理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引导居民树立心理健康意识,结合居民自身服务需求,选择不同形式的心理减压、情绪管理等自助疏导训练,提高了解自我心理状态和自我调适的能力;提供相应的心理服务资源链接和转介渠道,为居民寻求心理援助服务提供便捷。

    5.心理援助热线服务

    各区、各有关单位积极鼓励吸纳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师、治疗师及精神科医师等专业心理服务人员,到市、区两级心理援助热线坐席值守,为居民提供热线援助服务(心理援助热线名单见附件2)。各区卫生健康委指导辖区心理热线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心理援助热线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为来电的健康人群提供一般心理问题的心理疏导,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有情绪冲突的来电者提供情绪疏导;为处于危机状态的来电者提供心理支持,帮助高危来电者稳定情绪以降低自杀风险,提供转介指导;为有需要的人提供精神卫生相关知识及机构信息,引导其寻求专业治疗,维护心理健康。

    6.项目质控与评价

    开展项目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进行项目执行全程监测及效果评价,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项目总体部署及组织协调,组织制定印发项目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我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项目质量控制及督导评估工作,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负责承担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招标、组织及监督工作。

    (二)市精神卫生保健所

    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下,配合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控制等有关工作,及时汇总跟进项目进度。

    (三)各区卫生健康委

    按照市级部署,负责辖区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包括开展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心理健康知识宣教等。定期监测项目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由区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辖区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及协作机制,完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制度,优化服务流程。

    未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的区,要借助项目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开通热线服务。

    (四)各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在区卫生健康委领导下,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提供业务培训和公众健康教育技术指导,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宣传形式动员、组织心理健康体检。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

    负责提供心理健康体检线上测评平台服务,为心理危机干预人员、心理援助热线服务人员、社会心理服务的基层工作人员提供线上专业赋能和成长平台服务,保证服务平台安全和正常运转,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适时对平台进行调整和完善。通过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心理健康宣教、人员培训、项目推广、项目管理、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监测分析等服务。

    (六)市、区两级心理援助热线服务机构

    加强热线建设,加强日常管理,配备必要设备,规范热线服务。为保证接线质量,培养心理援助热线专业队伍,督促热线接听人员积极参与督导与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六、经费保障

    本项目所需经费,依事权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保障。市级财政保障购买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基本经费。区级财政将项目涉及宣传、心理健康宣教、印刷、居民心理健康指导、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等经费,纳入相关机构日常经费统筹安排。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对推进健康北京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把提高公民心理健康水平作为关系民生、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结合辖区实际和人群特点,制定本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及措施,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2.把握重点,统筹发展。各区要充分利用专项工作,以项目为抓手,组织开展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群众乐意参与的活动。同时,加强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辖区心理健康服务全面发展。

    3.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区要根据任务目标,合理安排经费使用,统筹相关配套经费。同时,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附件:1.2021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任务分工

    2.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名单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