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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北京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 终期评估学校结核病防控专项调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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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区卫生健康委、教委,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昌平校区)、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北京物资学院、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市结控所:

    为评估“十三五”时期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实施状况及效果,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794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联合组织学校结核病防控专项调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

    西城、海淀、通州、顺义、昌平和怀柔区教委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专项调查实施细则》(见附件)中的抽样方法,各选择寄宿制初中2所(其中1所为公立学校、1所为民办学校),非寄宿制初中2所(其中1所为公立学校、1所为民办学校),高中2所(其中1所为公立学校、1所为民办学校)开展专题调查,在区结防机构指导下,完成“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现况调查表”。

    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昌平校区)、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北京物资学院、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在区结防机构指导下,完成“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现况调查表”。

    二、确保评估质量

    市结控所要举办好市级培训。开展专项调查的学校要在区结防机构指导下,根据学校结核病防治相关文件、学校传染病/结核病防治工作记录、学生结核病体检筛查记录等原始资料,进行自查自评并完成调查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将联合组织抽查和现场复核。

    三、按时提交结果

    各学校要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现况调查表”并上报至校址所在区结防机构。各区结防机构收集并完成数据库录入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数据库报市结控所电子邮箱,纸质调查表留存备检。

    附件:学校结核病防控专项调查实施细则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联系人:市结控所 闫银锁;联系电话:010-59830850;电子邮箱:bjjksfkk@wj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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