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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近期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1-06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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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爱卫办

    今年以来,各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委农办要求,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当前农村改厕突出问题的通知》(中农发〔2019〕20号)和中央农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中农发〔2019〕15号)及近期市政府农村改厕专题会、调研会精神,现就下一阶段全市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事求是制定工作目标

    中央农办在通知中指出的当前全国农村改厕存在的有关问题,在我市农村改厕中也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当前部分区出现了改厕基础台账与实际需求不相符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改厕推进困难。针对这些问题,各区要充分认识农村户厕改造的复杂性艰巨性,避免工作方式简单化,要在切实摸清农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改厕计划,对已列入改厕台账但符合无害化卫生条件或无改厕意愿、长期无人居住等情况的农户,可在本人签字后作销账处理;对未列入今年改厕台账但符合改厕条件并有改厕意愿的农户,可在本人签字后列入下一年度改厕计划。要通过对年度改厕计划实事求是、严谨精准地调整完善,使各区改厕目标更为科学合理、更符合农户需求、与本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相适应。

     二、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方式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明确了7类改厕技术模式;市政府专题会和市相关部门在近期出台的文件中也明确了全市农村改厕重点推广的3种模式(单纯三格化粪池模式、集中污水管网+化粪池模式、小型一体化粪污处理模式)。各区要综合考虑农村地质、气温、供水、空间、农民意愿、生态环境、管护清掏、污水设施建设进度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改厕式。因山区地质条件限制和农户宅院、道路限制,无法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可以建设公厕形式替代户厕,并将公厕建设和管护机制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管护范畴。

    三、严把质量稳步推进改厕

    8月份以来,各区农村户厕改造进度大幅提高,累计完成户数和开工户数均维持在较高水平,在推进改厕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推进改厕,严格确定选材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相关材料设备要具备质量鉴定报告(地下部分应明确使用寿命),招标采购设备要严格程序,中标单位要全程提供设备安装指导服务;要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建立由乡镇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施工结束后,各区改厕主管部门、乡镇工作人员要按照《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京卫健促〔2019〕24号)和《北京市农村小型一体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运维工作指南(试行)》明确的相关技术标准,逐户组织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凡1115日尚未开工的,原则上调整至第二年实施户厕改造,避免因赶工期出现质量问题。请各区于12月31日前将通过2019年改厕验收的分类台账报市主管部门。全市受理农村改厕群众投诉电话为“12345”,各区要建立专门的投诉、反映、纠错机制,及时向村民公布区、乡镇改厕投诉电话,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

    四、正确使用管理三粪池式厕所

    格化粪池式厕所仍是当前全市农村厕主要方式为确保粪污达到有效的无害化处理,各区要加大三格式户厕正确使用方式宣传,减少或避免生活污水进入三格式化粪池,有条件地区选用大容量三格式化粪池鼓励户使用超节水型便器或以人工舀水、踩踏等节水方式冲以降低清掏频率。同时督促各乡镇建立格式厕所粪污收集利用体系,明确三格式厕所粪污抽取、转运、贮存、处理的责任主体,成以粪污无害化处理基础,以农业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村庭院绿化、农业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体系。

            各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确保户厕改一个、成一个、巩固一个、农民满意个,全市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5

         (联系人:孙轶卓,徐兴华;联系电话:83970691,83979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