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零时起,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由一级调至二级,为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要求,北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促进首都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一、立足于“三防”,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常态化防控中保持警觉性、敏感性,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加大对发热门诊、内科门诊、儿科门诊、急诊、重症监护室、呼吸病房、产科、老年病房、血液病科、口腔科等高风险科室医务人员培训管理,及时发现、严格管控可疑病例。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健康服务,稳妥有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压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把“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的要求落实到医院管理的全过程、全要素和每一名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院内保持“一米线”制度,提倡视频探视,将面对面探视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并保持安全的探视距离。严格控制工作人员去中高风险地区出差,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对护工实施闭环管理,严禁串科和扎堆聊天。二、三级医院病床使用率5月底前控制在70%左右;6月份之后,视疫情情况酌情控制病床占有水平,原则上,不加床,控制住院病人密度。
三是及时修订发布各类疫情防控指引。适应不同应急响应级别和不同防控需求,疾控机构及时修订发布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加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和普及,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纳入社区防控和治理。大力推行中医治未病,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和素养,培育健康生活方式。
二、立足于“四早”,提高防治能力
一是完善发热筛查哨点建设。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发热筛查哨点建设,与设有发热门诊的二三级医院健全转诊机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一定数量的医疗床位,平时用于康复、临终关怀,出现疫情时可用于隔离观察。
二是做好病例筛查。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防控知识培训,提高识别诊断和防范新冠肺炎的能力。坚持对入院人员开展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健康码识别。安排有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医师、护士充实预检分诊力量。预检分诊筛查出的疑似患者实行专人陪同按指定路线前往发热门诊排查。
三是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全市设有发热门诊的二级综合医院和具备资质的专科医院要逐步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并开展检测工作。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已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做好人员培训、增加设备、优化流程,提升检测能力,近期将日检测能力提升到5万份以上。
四是全面总结中西医救治经验。进一步完善治疗方案,提高病例救护能力。加强心理卫生和康复服务,促进患者身心康复。
三、立足于“九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是落实“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医疗机构继续对新冠肺炎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就诊人员、急需住院治疗患者等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具有诊疗方案规定的流行病史、典型呼吸道症状,或胸部CT病毒性肺炎典型表现的普通门急诊就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按照自愿、预约、分时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的核酸检测工作。
二是做好隔离和转运确诊及疑似病例。设发热筛查哨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单独隔离留观病区或病房,医疗机构普通病区设置隔离病房,满足单间隔离要求。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安排至隔离留观病房。患者不得擅自离开隔离病房,家属不得探视。一旦确诊后,采用负压急救车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后续诊治。
三是做好外地进京就医人员服务管理。继续坚持非急诊全面预约,积极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和远程医疗服务,高中风险地区来京就医人员遵守观察规定。急需入院人员与陪护人员均应严格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