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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在近300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 发布日期:2005-02-1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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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社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曾利明)国家卫生部官员今天透露,中国将在294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人口达到93308900百人。有关专家称,这将为中国在2010年建立起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奠定基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年9月强调,要把医疗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并决定从今年起,每年新增卫生经费的大部分用在农村,推进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以“争取早日改变农村医疗卫生落后的状况,让农民看得起病。”
      卫生部农村卫生处官员许宗余称,目前已有19个省、区、市正式下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方案和管理办法。其中,中西部地区确定了227个试点县(市),覆盖6257万多农业人口,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已经超过4576万人。
      所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下,由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医疗互助制度。其资金来源为每人每年由中央财政补助人民币10元钱,地方财政补助不少于10元钱,个人支出不少于10元钱,共同筹资组成农村医疗补助基金。
      今年7月,湖南省桂阳、华容等县启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本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除特护费、营养滋补药以及美容等不能报销外,绝大部分病种都能报销。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三成至六成之间,县一级医疗机构在三成至四成之间。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部分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不设治疗费用报销起点,其中比例最高的试点每人每年可报销1万元人民币。
      形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农村医疗体系,采取合作医疗形式解决筹资,由“赤脚医生”处理最常见的疾病,为农民提供了最初级的医疗卫生保障。然而,随着医疗卫生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农村合作医疗逐步解体,享受合作医疗制度的人口覆盖率始终不足十分之一。填补“赤脚医生”消失后留下的职能空缺,已成为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
      卫生部官员透露: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已确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级地方政府的补助比例,试点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各地因地制宜建立筹资机制,尽快落实合作医疗资金。中西部地区目前农民筹资已达4亿6千万元人民币,地方政府筹资达4亿5千万元,中央财政的3亿7千万元补助资金也即将到位。
      据知,已经开展试点工作的省已成立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专了门机构,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保证服务质量。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