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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共19家医疗机构有资质开展婚前保健技术服务
  • 发布日期:2012-08-29
  • 来源:北京市卫生局妇幼与精神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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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8月28日北京市卫生局妇幼与精神处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北京市各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北京华信医院共19家医疗机构均有资质开展婚前保健技术服务,建议有结婚意愿的青年男女,依法登记,自觉婚检,确保人人享有政府惠民政策。近年来,北京市依法对婚前保健技术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而且,自2007年,政府为新婚夫妇送上“幸福健康大礼包”,全市实行免费婚检。2009年,又提出优质服务措施。

      婚姻登记当事人作为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应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等一系列婚前保健服务,为构建健康家庭,降低新家庭成员未知的疾病风险打下坚实基础,并充分享受政府提供的惠民政策。有结婚意愿的青年男女在建立幸福新家庭之前,接受婚前保健服务,把保障双方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作为一份社会责任来认真对待,努力提高全民对婚检重要性的认知程度,形成全民参与婚检的新形势。

      婚前保健是保障母婴安全、减少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也是预防疾病、维系婚姻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随着全社会对出生人口素质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开展婚前保健服务,特别对规范婚前医学检查及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的呼声越来越高。

      一、婚前保健服务的内容及重要性

      婚前保健服务是在结婚登记前,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提供的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婚前保健不同于一般体检,更侧重使双方相互了解彼此的生殖健康状况,为今后的和谐家庭生活及孕育健康后代打下基础。此外,婚前保健服务还是新人接受正规生殖健康教育的最佳途径,通过婚前保健可以使男女青年掌握预防生殖道感染及性传播性疾病、优生优育、避孕等卫生保健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在控制性传播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减少出生缺陷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可见婚前保健对构建幸福新家庭意义重大。

      二、全国及北京市婚前保健工作状况

      2003年后,全国婚检率急剧下降,但在近几年,全国婚检率已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福建、广西、宁夏等地达到95%以上。北京市在2003年前婚检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目前北京市婚检率低于10%,处于全国最低水平,形势不容乐观。

      三、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无效。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卫生部指出由于婚前医学检查关口的缺失,使得新婚夫妇孕前接受生殖健康教育、服用叶酸增补剂、检出并治疗影响孕妇和胎儿疾病的机会丧失,致使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及《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均对“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