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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三级督导工作顺利完成
  • 发布日期:2016-11-28
  • 来源: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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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开展2016<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的通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并印发《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20169月至201611月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三级督导检查。

      督导前期积极筹备,根据国家督导检查方案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全市培训。通过培训,使区级管理人员全面了解此次督导目的、方法、内容、时间安排,统一评估检查标准。市级培训后,各区积极组织开展机构自查和区级督导。在各机构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区级抽取签发机构开展督导检查。10月,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抽取部分签发和管理机构进行市级督导。

      本次督导采用国家统一的《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进行评估,全市共计131家机构完成机构自查, 区级督导覆盖102家机构,市级督导覆盖8个区19家机构。本次督导结果显示,全市规范化管理总体保持良好态势,各区管理机构能够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各机构能够充分依托北京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规范签发、管理《出生医学证明》,但部分机构在备案管理、证件保管、档案管理等细节上还需持续改进。通过此次三级督导,加强全市各级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规范程度。下阶段,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围绕督导发现的问题组织全市签发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全市《出生医学证明》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