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卫监:向用人单位发放“职业卫生公告栏”
近日,石景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专门定制了一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公告栏”,发放至辖区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但从卫生监督员实际检查情况看,由于用人单位对法律法规理解上的差异等原因,公告栏设置情况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比较普遍。
针对存在问题,石景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所专门统一制作发放了公告栏,着力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同时,对公示内容逐一进行讲解,既统一了标准,又帮助大家厘清了一些职业卫生管理中的误区。
各用人单位对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的做法高度认同、反响强烈,称赞真正做到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下一步,石景山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辖区内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为人民群众筑牢健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