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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坛医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专题培训
  • 发布日期:2022-03-08
  • 来源:北京世纪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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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医师法》精神,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提升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文服务质量,为群众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3月1日,北京世纪坛医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专题培训,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各临床科主任或负责人在北京世纪坛医院四楼礼堂参加线下培训,医院其他医务人员通过线上形式参加培训。

    医务处处长王莉担任本次培训主讲。王莉处长对《医师法》的修订背景,《医师法》与《执业医师法》新旧法的不同和亮点进行详细讲解。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医师法》是对1998年颁布、1999年施行的《执业医师法》的全面系统修订。

    王莉处长对于《医师法》的核心内容,即“保障医师合法权益”、“执业权利与义务”、“考试和注册”、“保障措施”以及“法律责任”进行重点讲解,详细解读了医疗风险的分担、禁止虚假文书、履行医疗告知、紧急医疗、保护患者信息等内容,强调了全体医师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规范自身执业行为、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同时,王莉处长也对医师的准入门槛、医师执业注册、医师多机构执业、医师考核等方面逐条进行讲解。

    副院长闫勇对此次培训进行总结。闫院长表示,《医师法》保障了医师的合法权益及待遇,完善了医师的职责和义务,推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以及进一步促进医教联合、医防联合以及中西医结合,强调医务人员的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职责。闫院长对《医师法》中关于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中紧急救治原则、自愿参加公共场所救治免责的相关保障、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条件、防范“过度医疗”、出具合理合法医学证明文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条目进行着重强调。闫院长表示,医务人员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求会后各科室安排对《医师法》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法条释义进行科室学习,对与日常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条进行重点解读培训。

    通过本次培训,全院医务人员全面详细了解了《医师法》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相关法律意识,规范了医疗行为,为依法行医、文明行医、规避医疗风险夯实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