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凌晨,西部急救中心站杜鑫田车组接到任务,一名男子从2米高的施工现场不慎坠落。车组立即赶往现场。到达后发现患者身处施工低洼大坑中,由于施工处比较泥泞、坡度太陡,救护车地盘低,无法直接通行至患者身边。医生杜鑫田清晰下达指令,车组人员迅速反应,拿着所需仪器设备,迅速跑向患者身边。杜医生立即给予患者生命体征检查及伤情检查。患者左下肢小腿疼痛剧烈,无明显外伤,怀疑左下肢骨折;面部、手部有多处皮擦伤;生命体征平稳。考虑到在施工场所的安全性,杜医生一边安抚患者一边和车组人员配合将患者从施工处抬出至救护车上再行下肢骨折固定术。为减轻患者的疼痛,利用工地的皮卡车将患者拉至地面处。给予患者下肢骨折固定术后,司机吕文昊快速平稳的驾驶救护车将患者送至就近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120小贴士:
1、凡在坠落高于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应在地面上完成,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均应先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堕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定期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6、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不准低挂高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
7、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带个人防护用具。
8、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水平移动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移动频繁时,宜使用双钩安全带。垂直转移时,宜使用安全自锁装置或速差自控器。
9、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可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
10、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固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不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11、当高处行走区域不能够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1050m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
12、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3、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