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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有法依 | 民法典讲座精彩回放
  • 发布日期:2020-09-30
  • 来源:北京同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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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手病例,右手法律。

      为了让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更好地遵守法律,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同仁之声」陆续推出“医有法依”系列。9月23日,医院邀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审判团队负责人白松法官给大家在线科普了《民法典》的立法亮点及对医疗行业的影响。小编将白法官的讲课视频按照内容分段剪辑,方便大家随时学习——

      白松法官

      《民法典》的变化给日常生活带来的影响

      01

      我国颁布的《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02

      火车、飞机上或者路边

      有人发生猝死

      医护出手施救

      会不会担责?

      “好人法”: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03

      婚姻家庭编

      “离婚冷静期”需冷静多久?

      结婚前有重大疾病要不要告诉对方?

      04

      继承编

      公证遗嘱还优先吗?

      听说继承范围有调整?

      打印遗嘱、录像遗嘱有效吗?

      遗嘱形式有几种?

      05

      物权编

      什么是居住权制度?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缴费吗?

      06

      合同编

      放高利贷合法吗?

      利息多少算高利贷?

      07

      人格权编

      防止性骚扰的规则?

      隐私怎么保护?

      08

      侵权责任编

      用人单位有了追偿权

      往楼下扔东西违法

      民法典对医疗行业及医疗纠纷处理的影响

      01

      《民法典》提高了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的标准,扩大了告知方式,明确了告知义务履行对象范围,突出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2

      《民法典》强化了医疗机构提供病历的义务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03

      《民法典》将患者个人信息纳入保密范围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