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定医院实施持卡入院及结算
按照京人社办发【2009】37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住院类业务持卡结算,要求24小时内(以前是3天)上传数据,持卡结算是个人就医行为和结算方式的重大变革,对出院结算提出更高要求。
按照京人社医发【2010】255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1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盒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急诊留观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是政府的惠民政策,要求门诊彻底修改急诊留观的业务流程。
北京安定医院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和医保中心的工作,自2010年10月中旬接到文件,特别是急诊留观工作为符合文件要求,相关工作要做出根本的改变,时间紧、任务急,医保办多次召开财务科、门诊办公室、住院处、挂号室、收费处、药剂科、检验科、信息科的多部门协调会,各部门密切合作,以大局为重,信息科积极配合对门诊医生、护士,住院处,门诊收费处等进行业务培训,各部门按照系统技术要求调整工作流程,2011年1月1日正式开始持卡入院及结算,急诊留观也开始按照住院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