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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积极落实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返聘退休医务人员工作
  • 发布日期:2013-04-02
  • 来源:北京市社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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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返聘医学退休医务人员工作是《关于加强北京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缓解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短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人才培养、带教和提升机构的信誉层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更进一步推行这一政策,更好的留住和用好返聘退休医务人员在社区卫生机构工作,2013年北京市卫生局和财政局联合推出了《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2]22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本区县的返聘退休医务人员进行有效合理的管理,同时鼓励区县财政对这项工作给予相应的支持。

      文件下发后,东城区、石景山区、丰台区卫生局及社管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快速落实。

      东城区卫生部门多次与区财政部门沟通,积极协商返聘专家管理工作的专项经费问题。区财政部门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收到市级财政下拨返聘专家人员补助经费后,也按照市级财政经费补助进行了1:1配套拨付,为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财力保证。东城区社管中心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和相关工作人员讨论会,认真制定区级管理办法,确立管理权限、责任到人,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为日常工作顺利奠定基础。截至目前,东城区社管中心根据市区两级财政划拨的补助经费情况,进行了返聘专家的补助经费测算,制定了人员补助经费标准。同时,为更好地满足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求,社管中心还对现有返聘人员及拟返聘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对返聘专家名额及动态进行了调整。下一步,东城区社管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返聘专家的管理工作,切实推进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不断进步,努力为广大社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满意的卫生服务。

      石景山卫生部门,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协商于2013年2月联合出台《石景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管理办法》,并下发至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2012年底完成了2013年返聘退休医务人员协议签订工作。办法中明确了各级职责任务;规范了返聘退休医务人员范围;严格了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管理、考勤记录、绩效考核调查等工作。自办法实施以来,石景山区社区返聘退休医务人员工作平稳。截止于2013年3月,共聘请50名高级职称返聘退休医务人员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挥余热。同时市级经费及时到位,保证了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

      丰台区卫生部门与区财政局一同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丰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部门职责与分工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对返聘退休医务人员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范围、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的执业地点、职称、专业范围、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的经费补助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区社管中心2013年1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区社管中心将返聘退休医务人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使这项工作的管理很快进入了规范操作阶段。为使工作公开透明和客观,丰台卫生局将此项工作统计功能纳入丰台统计平台,保证数据的准确、及时,便于监督。截至目前,2013年1月的补助经费106559元已经足额拨付相关单位,2月份额的补助经费正在审定,预计近期即可拨付。

      下一步全市返聘退休医务人员工作,望各区县卫生局及社管中心,进一步加大文件的落实进度和落实力度,协调区县财政加大对此工作的支持力度,利用好政策,为返聘退休医务人员在社区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