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看急诊可回京报销
进入冬季,气温骤降,很多老年人都减少了户外活动的次数,有的老人也会选择到南方过冬。对此,广外医院医保办主任张煬提醒大家,如若发生异地就医,一定要挂急诊号,同时就医票据、明晰完整,回京后可医保报销。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本市参保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也就是说,北京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可以报销,但只有发生急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普通门诊则无法报销。
广外医院退休职工蔡某,近日随家人到无锡休养,不巧发生意外,造成胸骨骨折,随后家人把在无锡发生的医疗费用收据拿到了医保办来办理手工报销。蔡某的情况,符合急诊就医的要求,但是由于单据不全,还不能报销。根据规定,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急诊费用需提供社保卡,急诊处方底方,收费票据,检查治疗化验费用明细,急诊诊断证明,并要由患者提供受伤情况说明。受伤说明上要详细叙述受伤的地点、时间、经过,所有票据须加盖急诊章。经单位核实后,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收齐材料后录入手工报销系统,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明细表》及报盘文件,于每月1日至20日将申报材料交到区医保中心。
张主任提示大家,一旦发生异地就医,清单里的材料一定要在当地医疗机构索要完整,避免回京后因为材料不全而退单。异地就医回京报销的比例与在本市就医并无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