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 保障农村供水水源环境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10月28日上午,由南口镇主管副镇长带队,卫生健康监督所、安监、城管等执法部门联合前往前桃洼村、后桃洼村、长水峪村等地,实地检查供水水源环境安全,保证供水水质安全。
联合检查中,我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上述三村共计5口自备水井进行了实地检查,泵房内均按要求张贴了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供水工艺流程图、供水管网图;室内设施设备齐全且正常运行。同时发现:有两村共两口井后桃洼村水坑地井、长水峪村南井周围存在少量建筑废弃垃圾的现象。
根据《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自备水源井周围30米内不得有垃圾堆的要求,卫生执法人员现场向两村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垃圾清理出供水水源附近,供水水源地周边30米内,不得存在垃圾。
下一步,我所执法人员将按期进行责改复查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障供水水源环境安全,确保供水卫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