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一般防控指引(第二版)
日期:2020-04-30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分享: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II级响应下本地居民的一般性防控。

      一、公众应自觉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任何个人都应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做好居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三、外出活动应注意个人防护,需要佩戴口罩时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市内公共交通防控指引》。

      五、到公共场所时,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防控指引》。

      六、返岗复工后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要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七、暂不建议去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出游尽量到郊区户外空旷、人员稀少的地方踏青、散步、锻炼,尽量避开热门景点或景点的高峰时段,在景区要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

      八、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间狭小、环境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九、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后、如厕前后、接触口鼻眼前后、外出回家后及时洗手。

      十、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遮住。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十一、境外返(来)京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京人员要严格遵守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的相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点击下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一般防控指引(第二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