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批发市场经营防控指引
日期:2020-02-21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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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结合批发市场营业场所面积大、货物周转量大、车流量大、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制定本指引。

    一、宣传及消毒

    1.通过广播、通告、告示、温馨提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要求所有管理服务人员、经营户和顾客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

    2.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仪、口罩、手套、84消毒液、酒精、喷壶等疫情防控物资。

    3.每日定时对营业厅、冷库、办公楼及周边、值班室、垃圾桶/站等地进行消毒。可使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4.对电梯进行重点消毒,厢式电梯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特别是电梯按钮及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的部位,每日定时进行消毒。

    5.对进场车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对疫情期间去过湖北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车辆要严格按疫情防控应对要求实施隔离管控。

    6.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极端天气下应加强清洁次数,要及时恢复营业场所清洁。

    7.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增设有害标识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

    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1.保持营业场所空气流通,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2.对办公室、会议室、营业厅等场所,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通风时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系统,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3.摘掉门帘,在保持室内温度的情况下,手动大门尽量保持开启状态,避免反复触摸造成的疾病传播风险。劝导顾客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过度拥挤。

    三、人员防护

    1.加强员工防护知识培训,进入市场的所有商户需佩戴口罩,并适时更换,有条件的可配备护目镜。要求进入市场的客户佩戴口罩,并开展体温排查,对于体温异常或不佩戴口罩的人员进行劝阻。

    2.每日采集商户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对进入市场各大门和各经营区、各大厅的所有人员必须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者,或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上报。

    3.员工食堂延长供餐时间,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实行分餐或分散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4.处于单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处于多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办公环境宽松、通风良好,且彼此间确认健康状况良好情况下可以不佩戴口罩。其它工作环境或无法确定风险的环境下应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上下班尽量不乘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返京人员的隔离规定。

    6.跟踪湖北籍管理服务人员、经营商户情况,要求到京后必须接受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每日早晚监测体温,不得外出。

    四、经营管理

    1.所有管理人员、经营商户尽量不去湖北,主要到非重点疫区采购蔬菜等生活必需品。

    2.对市场管辖范围内的承租企业,要严格要求并督促其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工作。

    3.对隔离时间未到的商户摊位、店铺,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4.最大程度减少本单位所有层面的会议数量。必须召开的会议,应最大程度利用视频、网络、电话等手段召开,减少人员的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