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单位(部门)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的指引(1.0版)
日期:2020-02-18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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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结合当前各单位(部门)返岗复工防控工作的需求,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单位(部门)防控工作方案、应对预案的制定。

      一、梳理环节 明确责任

      各单位(部门)在指定防控工作方案、应对预案时,要首先认真学习《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等相关文件,比对文件要求,梳理工作环节、明确单位(部门)内部各方责任,并具体落实在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中。

      二、科学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

      各单位(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领导小组,负责疫情流行期间防控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的制定、发布和监督执行。

      专班领导小组应熟知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新冠肺炎科普知识及相关防控指引;关注属地政府采取的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以及发布的防控工作要求、措施等;科学制定符合本单位(部门)自身特点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

      三、制定防控方案所需把控的关键环节

      (一)方案要具有全面性和可发展性

      单位(部门)应以保障全体职工的安全健康为准则,将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布局中。防控工作方案应具备应对职工各类健康状况的策略,确保涵盖本单位(部门)所有层面的职工;在不违反防控工作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可协调性,不应“一刀切”。

      方案和预案的制定要具备可发展性,要根据属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和措施,适时修订本单位(部门)的防控工作方案。

      (二)要全面掌握单位(部门)防控工作的风险点

      各单位(部门)在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时,要全流程梳理工作环节,对窗口服务、商务洽谈、特殊作业等重点岗位和环节,要制定专门的应对措施和防控工作方案。

      (三)方案中要有明确的制定、发布、执行机制

      单位(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指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发布和执行的责任部门,并要在防控工作方案中具体体现。

      要形成定期追踪、更新机制,并实时发布,确保本单位所有层面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取信息、掌握相关内容,保证防控工作方案在单位(部门)内部得到落实、执行。

      要为职工提供需要本单位(部门)协助时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职工在执行防控工作方案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的疑惑,及时予以回应或提供解决方案。

      (四)建立疫情流行期间的人员管理和工作制度

      要建立疫情流行期间涵盖在岗和不在岗所有人员的管理制度,要根据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防控要求,建立不同风险人群的考勤管理制度,制定返京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措施。

      要建立疫情流行期间的工作管理制度,根据本单位员工的岗位特点、工作性质等,制定灵活的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的人员调配、值勤、备班方案。

      建立疫情流行期间的优化工作程序,减少职工之间、职工与客户之间近距离接触的频率。

      要建立疫情流行期间的工作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本单位所有层面的会议数量。必须召开的会议,应最大程度利用视频、网络、电话等手段召开,减少人员的聚集。

      (五)防护措施及物资储备

      单位(部门)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时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和指引,以便于相关措施的实施。防控工作方案中除业务工作涉及的相关专业环节的防控,还应为日常清洗、消毒、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生活其他环节需注意的事项提供指引。

      单位(部门)在制定防控工作方案中,应注意物资储备类型、数量等方面的规划,如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防护装备、普通防护用品(如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清洁卫生用品(如洗手液、消毒剂、免洗手消毒剂等)、职工健康监测用品(如体温计等)。制定存储、发放工作程序。

      (六)方案内容中应涵盖的关键措施

      1.必须包含的内容: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的防控措施;

      (2)保障环境卫生的防控措施;

      (3)保障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的防控措施;

      (4)职工健康监测的防控措施;

      (5)单位(部门)所属行业的行业标准、工作规范、以及主管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要求;

      (6)疫情期间的人事、考勤制度调整;根据不同情景拟定相关人事、考勤、福利等应对措施,如职工家庭成员有患病、隔离医学观察等多种情景;

      (7)职工在岗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对措施;

      (8)为职工提供疫情防控相关资讯,并定期更新;

      (9)解答职工关于疫情防控的疑问,并为员工提供相关咨询方式;

      2.结合单位(部门)特点需要考虑的措施:

      (1)为远程办公所做的网络、软件、存储设备等方面的储备和保障措施;

      (2)开拓网上及自助平台等服务系统,将面对面的人际交往降至最低;

      (3)对人数较多的工作团队要有专门的工作指引,包括职工上班路径、办公场所人员密度、分散办公的可行性等,并制定具体的措施以保障职工健康。

      四、相关卫生要求及信息资源

      1.传染病防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

      《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

      2.北京市防控新冠肺炎相关防控指引:

      可登录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栏进行查询。

      网址:http://www.bjcdc.org/indexcdc.html

      3.其它卫生管理和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7)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制要求》(GB 37488)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7489.1)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GB 37489.2)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GB 37489.3)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GB 37489.4)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GB 37489.5)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24号),《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 11/48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 396)

      《办公建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运行管理应急措施指南》(T/ASC 08)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 0969)

      《医用外科口罩》(YY 0469)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

      4.官方网站资源

      http://www.gov.cn/index.htm

      http://www.gov.cn/fuwu/zt/yqfkzq/index.htm

      http://www.beijing.gov.cn/

      http://www.nhc.gov.cn/xcs/xxgzbd/gzbd_index.shtml

      http://wjw.beijing.gov.cn/

      http://www.bjcdc.org/indexc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