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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工作回顾
发布日期:2012-09-26 | 文章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 【 】 | 【关闭
  根据2004年12月7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建设的意见》(京发〔2004〕23号)的文件精神,围绕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重点建设疾病预防控制、紧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和公共卫生信息化四大体系。北京市卫生局制定了2005-2007三年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在“十一五”卫生事业规划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要求,从而加快了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进程。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建设,卫生信息化工作卓有成效。

  市卫生局成立了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人员编制45人,16个区(县)中有12个区(县)成立了卫生信息中心,人员编制分别为5-8人。

  北京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了从规划、立项评审、实施、验收等全流程的卫生信息化项目规范管理体系、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行政管理信息化应用为建设重点,统筹开展建设工作。

  经过几年的持续建设,北京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统计信息报送、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管理、精神卫生、血液管理、院前急救、计划免疫、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卫生核心业务信息化基础水平得到提高;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单机版到互联互通、从有线网络到无线网络的跨越;形成了执法相对人、卫生资源、医疗服务等一系列支持卫生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库;形成了基于信息化基础的工作模式,促进了业务规范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北京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职能机构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为向公众提供健康信息和卫生防病咨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伴随着卫生信息化项目建设,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相关规范标准,如:《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指标代码体系与数据结构》(DB11/T 320-2005)地方标准、《血液管理信息指标代码与数据结构》(DB11/T 486-2007)地方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指标代码与数据结构》(DB11/T 492-2007)地方标准等。

  在网络基础建设方面,利用北京市政务外网实现了以市卫生局、16区(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网络连接,利用医保网实现了二、三级医院的网络联接,利用互联网实现13个涉农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全市采供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络联接。

  随着医院的业务发展,北京地区医院信息化建设也有了较大程度的发展。截至2009年底,三级及以上医院全部建立了经济管理系统,二级医院达到96%;护士工作站的建设率在二级以上医院达到90%以上;2010年底,全市三级医院门急诊和住院医生工作站的建设率已达98%,十一家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医院门急诊和住院医生工作站建设率达100%;100%的三级医院建立了网站。

  卫生信息化建设在服务市民、服务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服务政府诸方面均获得成效。首先,市民在获得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更加方便、全面,办事更加便利;第二,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促进了业务的规范建设,使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减轻了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第三,基于信息化建设可以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并积累大量数据资源,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