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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开展北京市第三批控烟示范单位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16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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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央文明办 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175号),加快首都无烟环境建设,依据北京市爱卫办、中直机关爱卫办、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批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期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第三批控烟示范单位终期评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参与北京市第三批控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中央和国家机关。

    二、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30日,具体时间由各相关单位控烟工作负责人与评估组联络员确定(详见附件1)。

    三、评估方法及内容

    评估环节包括: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环境考察。每家单位评估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评估内容依据《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考核评估标准》(详见附件2),得分85分及以上,且每个单项分数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则为达标。评估后将进行现场反馈,对未达标单位提出具体指导建议,整改后将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

    四、组织实施

    中直机关爱卫办、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北京市爱卫办负责工作协调,市疾控中心做负责工作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做好验收评估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控烟工作负责人于4月19日前,与评估组联络员联系,确定评估时间,做好验收评估工作。

    (二)各评估组验收结束后,各组联络员整理评估结果并填写《验收评估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晶鑫 于彤 

    联系电话:65925223   65925676

    工作邮箱:jj304@wjw.beijing.gov.cn

    附件:1.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终期评估分组表.docx

                     2.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考核评估标准.docx

                     3.验收评估情况汇总表.docx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