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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1993年卫生工作概况
  • 发布日期:2015-07-1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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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情况 1993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以加强卫生防病和初级卫生保健,狠抓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等3项工作的重点,带动全面工作,促进了卫生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市卫生系统基建总投资1.1亿元,比上年增长11%;竣工面积6.4万平方米,建成安定医院病房楼、地坛医院门诊楼和口腔医院正畸中心等10项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卫生机构总数为4962个,比上年增加94个,其中医院548个,增加13个。床位总数65621张,比上年增加2391张,其中医院床位数62340张,增加2507张;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5.93张。卫生人员总数为165170人,比上年增加95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为116173人,比上年增加348人;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的有32720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28.16%;个体开业医有1834人,比上年增加273人;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生5.13人,护士3.49人。北京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47岁,其中男72.73岁,女76.29岁。
        预防保健 18个区县政府和教育局、食品工贸集团总公司等6个部门均完成卫生防病控制指标。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比上年下降7.39%,保持连续第12年下降。病毒性肝炎控制在低发病水平;乙肝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率又有提高,新生儿达92.8%,学龄前儿童达86.68%;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99%。两次在全市范围开展“脊灰”强化免疫,普服率99%,实现连续8年无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结核病控制仍保持国内领先水平。通过对重点人群投服碘油,初步遏制了碘缺乏病的回升。食物中毒发病率11.14/10万,控制在指标以内。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近16万户次,采样监测3万多件,分别比上年增加6.7%和64.7%,食品抽检合格率82.6%;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1.5万多次,抽验样品12万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8.4%和10.2%;各部门协作抓薄弱环节,加强了建筑工地食堂、街头食品等管理和中小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控制了一度增多的局部暴发和多发疫情、食物中毒等。

    全市孕产妇保健、儿童系统保健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6.4%和94.8%;孕产妇死亡率约为2.64/万,婴儿死亡率约为12.24‰,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新生儿破伤风在城区消灭,郊区也基本消灭。创建爱婴医院工作取得较大进展,1993年有20家医院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卫生部评估,使全市爱婴医院总数达26所;母婴同室床位已占全市产科病床总数的72%;城区母乳喂养率上升为26.5%。
        农村卫生 市政府召开北京市第二次初级卫生保健会议,提出1995年北京市农村全部实现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要求,各区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初保规划目标管理责任书。继1992年顺义、昌平、通县、大兴、密云5个县达标之后,1993年年底石景山、海淀、怀柔、平谷4个区县如期实现规划目标。1993年市安排专款300万元,为90多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110多台较大型设备;安排30多万元,支持远郊区县在63个无医无药行政村建立卫生室,并使360个一般村卫生室升为甲级卫生室。市卫生局还与有关部门协作办理了249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的农转非手续。进一步稳定农村卫生队伍。农村卫生事业“三项建设”取得较快发展,市、县、乡三级共投资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72.41%,完成42所乡镇卫生院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新建两个妇幼保健所,开工建设两所区县防疫站,为提前一年实现农村卫生院建设“八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农村改水完成65项工程,受益人口66个村5.7万人,累计改水受益人口达农业人口总数的93.5%;改厕17万处,受益人口19.6万户65万人。
        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 行业作风建设重点解决3个问题:一是极少数人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患者送的钱物;二是个别医疗单位自定项目与标准,乱收费;三是少数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责任感淡漠,对患者“冷、硬、顶、推”。行风建设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紧密结合,重点加强医院的急诊工作、改善急诊环境。在北京市卫生行业作风和服务质量工作会上动员部署任务,制定下发《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规定》两个文件,确定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积水潭医院3家市属医院为职业道德建设试点单位。专项治理乱收费,明令禁止25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强行收取各种商业性医疗保险、强行推销保健宣传材料、出售生活用品等做法。对药品采购中让利、回扣进行专题调查,采取治理措施。针对特殊医疗放开后出现的政策措施不配套等问题,补充完善了专家门诊、点名手术、业余服务等特殊医疗服务管理的规定共20多条,同时放开门诊,扩大急诊,保证基本医疗。市卫生局组织了全市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和服务质量的大讨论及自查互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过综合治理,初步遏制了收受“红包”现象,基本解决了乱收费问题,取得行业作风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市141所县及县以上医院与1992年同期比较,病床周转率加快0.28次,平均住院日缩短0.74天;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6.5万多例,抢救成功率89%;市属综合医院病床周转率加快1.18次,平均住院日缩短1.8天,住院病人增加12.28%,手术人次增加16.07%。第七届全国运动会期间,共有60多所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承担运动会的防疫、医疗、急救任务,提供诊疗服务1.1万多人次,卫生监测4200多次。
        1993年公民义务献血达到16.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9%;无偿献血有较大突破,达到2.8万人次,比上年翻了一番。
        中医工作 加快农村中医事业发展,新建大兴县、延庆县中医医院门诊楼,增设病床100张。全市已有县及县以上中医医院20个(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所),中医床位达4760张,平均每千人口中医床位0.43张,每千人口拥有中医师0.72人,已达到北京市中医事业“八五”规划指标。各级中医机构加强内涵建设,市中医管理局制定下发《52种疾病中医诊疗与质控标准》。中医科研、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进一步发展,1993年中医科技成果初评通过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三等奖11项。北京中医医院中心实验室利用系统分子生物学方法对中药调节免疫功能开展了分子水平的研究,并逐步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高新技术研究基地。
        医学教育与科研 医学教育在提高学校教育层次的同时,进一步面向短线专业、面向农村基层,适当扩大办学规模,调整专业设置,加强了精神卫生、放射、检验、药剂、麻醉等专业人才的培养。一些院校利用现有办学资源试办专修科,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学历层次。加强继续教育,审批认可了第一批39个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125名住院医师获得培训合格证书,临床住院医师培训逐步实现规范化。首都医学院建立了市属高等院校中第一家博士后研究人员流动站。
        医学科研改革投入办法,课题立项工作向有开发前景的题目倾斜,成果转化、推广、开发的资金采取招标、合股、有偿支持及吸引国际投资等多种投入渠道。市卫生局与市科委立项联合开发5个可转化为商品的有偿支持项目。首都儿科研究所通过专家论证,建立了以高科技生物技术产品为主体的科研生产中试基地。1993年评出的科技成果中,卫生部科技进步奖达15项,是获部级成果奖最多的一年,在全国各省市中列首位;获市科技进步奖61项,占市科技成果奖总数的19.6%,属各系统第一。科研计划课题中具有开发前景的约占25%,高于历年水平。国际性科技合作与交流有较大增长,市卫生系统主办国际会议7个、培训讲习班18个,培训外国员300多人次,开展国际合作课题19项。
        卫生改革 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市属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工资总额包干;扩大全员聘任制试点。在技术职务评定中强调对能力、水平和业绩的综合评审,将医德医风纳入评审内容,赋予单项否决权;组织对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的论文答辩,保证了评定工作质量。建立经常化的职称晋升制度以来,本市高层次技术队伍年龄结构呈年轻化趋势,1993年晋升副高级人员中,45岁以下者占44.35%。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改革拓宽,18个区县全部实行“定点定额,三挂钩”,其中13个区县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单位的管理责任。市级医疗单位改革试点由2所扩大到6所,参加改革的人数占市级享受公费医疗人员的48%。1993年全市公费医疗经费支出上涨幅度略低于全国平均增幅。
        卫生产业逐步扩大规模,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卫生产业公司已达160个,其中市卫生系统63个,区县97个。许多单位发挥特长和优势,搞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初步打开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