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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北京市卫生工作概况
  • 发布日期:2015-07-1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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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情况 1994年全市人口10617510人,人口出生率7.99‰,死亡率5.77‰,自然增长率2.22‰;人均期望寿命74.07岁,其中男72.37岁,女75.84岁。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958个,其中医院629个;床位总数67112张,其中医院病床64416张,比1993年增加2076张。卫生人员总数16486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6818人,比1993年增加645人;具有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4906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9.9%,比1993年增加1.74个百分点。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医院病床6.07张,医生5.07人,护士3.45人。1994年北京市卫生系统基建投资1.6亿元,比1993年增长45%,竣工面积3.36万平方米,建成宣武医院、市肿瘤医院、回龙观医院、市结核病研究所等单位一批门诊楼、病房楼、医技和科研楼。北京市妇婴保健医疗中心完成规划设计,于年底举行了建设工程奠基仪式。

    预防保健 全面实现1994年卫生防病主要控制指标。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病毒性肝炎发病率比1993年下降19%;新生儿及学龄前儿童乙肝疫苗免疫接种提前达到卫生部下达的指标,居全国领先水平,本市6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携带率已降至0.41%,提前7年达到国家规定的期望指标。实施有效对策,强化预防措施,及时控制了肠道传染疫情。食物中毒发病率比1993年下降1.8/10万,中毒起数下降3%,人数减少12%,未发生一例死亡。通过有效防范,在一些遭受严重水灾的区县,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1994年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9.5%以上;0—4岁儿童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8.7%,连续9年未发生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结核病继续控制在低发病水平;防治碘缺乏病,加强了盐务管理,碘盐合格率比1993年提高27个百分点。

    妇幼保健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市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分别为94.4%和91.8%;婚前保健覆盖率87.4%,婚检率83.15%;孕产妇死亡率18.94/10万,婴儿死亡率10.93‰;全年无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病例。新创建爱婴医院46所,使全市爱婴医院总数达72所,占全国爱婴医院总数的7.6%;4所医院被评为“全国模范爱婴医院”,占“模范爱婴医院”总数的40%;0—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提高到61.6%;北京市获卫生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颁发的“创建爱婴医院成绩突出省市”证书。

    农村卫生工作 以初级卫生保健总揽全局推动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丰台、朝阳、房山、门头沟、延庆5个郊区县继先后达标的其他9个区县之后于1994年10月通过初保市级评审。至此北京市农村地区提前1年实现北京市初保“八五”规划目标,并提前6年实现我国农村“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14个区县均达到国家制定的初保主要13项指标小康低限评价标准。

    农村三项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30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乡卫生院建设“八五”规划下达的110所卫生院改造任务,实际完成135所,超过计划22.7%;竣工面积18万平方米,超过计划45.6%。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得到巩固,在全市4049个行政村共设有4797个医疗点。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其中集体办医占93.2%,甲级村卫生室达75.7%,集资医疗覆盖率91.8%。农村有乡村医生和卫生院医生6865人,其中乡医5792人。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卫生院。农村改水普及率达98.8%,自来水普及率达94.8%。农村改厕24万户,受益人口约42万人。

    医疗服务 1994年在全市各级各类共529所医院中,门急诊总数4017.86万人次,出院患者54.89万人次,住院手术17.5万人次;病床使用率78.3%,周转率11.8次,平均住院日25.6天。市属医院门急诊约860万人次,出院患者1.3万人次,住院手术4.9万人次,病床使用率89.61%,周转率10.87次,平均住院日28.34天。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措施,统一制定全市医院急诊科(室)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在全市范围健全了控制院内感染组织。召开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工作总结会,对近5年的医疗事故和纠纷作了系统分析和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医疗护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从1992年至1994年连续三年对本市44家各级各类医院的调查统计为:患者对医疗质量的满意度三年依次为93.8%,93.7%,95.4%;对护理质量满意度三年依次为92.4%,93.3%,93.6%;病例医疗质量优良率三年依次为73.4%,85%,90.9%;院内感染主要监控环节达标率1994年为急诊室90.2%,手术室90.2%,监护室88%,供应室95%,母婴同室90.3%。通过控制平均住院日,使超常高额医疗费用得到一定抑制,三年超常费病例所占比例分别为34%,27.8%,22.8%。患者就医条件得到改善,各大医院均坚持“大礼拜”周六全天门诊,增加服务窗口等便民措施,缩短了患者候诊时间,开展相关服务设手术患者家属休息室,新增设的便医措施达138项。

    远东南太平洋残疾人运动会在京举行期间,各级医疗卫生防疫机构投入很大力量保障运动会顺利进行。加强了卫生监测、检验,保证食品、饮水和场馆卫生。20所综合医院的160余名医务人员直接参加场馆的医疗急救,共诊治3500余人次,巡诊4000余次。控制和治愈了运动员村的带入性“出血性急性结膜炎”和肠道感染等疾患。保证了整个赛会无一名运动员因伤病而不能参赛。

    1994年公民义务献血16.6万余人次,超额完成5.8%;无偿献血4.1万人次,比1993年增长46.42%。

    医疗机构管理 从本市实际出发,修订了三级和二级医院评审标准,起草制定了二级医院评审标准和实施细则。1994年评出同仁、朝阳、积水潭3个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酒仙桥医院为三级合格医院。部分医院通过第二周期的复审。至此全市已评审医疗机构91个,其中三级综合医院13所。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制定的6个配套文件,进行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制定了本市实施的有关管理办法。举行了北京地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首发式。向北京地区24个部、市所属和企业的综合医院及中医医院颁发了执业许可证。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预登记,申报登记的单位达1.2万余个。落实《护士管理条例》,对9个区县2万余名护士进行了注册和发证。

    中医工作 在继续加快区县级中医机构新建扩建进度的同时,重点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严格医疗质量管理,修订实行《中医医疗、护理、医技质量控制标准》,全市17所中医医院服务质量调查中,患者对医院的综合满意度又有提高。6家中医医院通过分级评审。北京中医医院和宣武区、房山区中医医院实施“杏林计划”,通过国家验收,达到“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标准,进入全国一流中医医院的行列。通过重点投资改造,市中医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办学条件。中医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首批41人通过市级考核验收,23人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

    医学教育和科研 增加医学教育投入,1994年下达市属医学院校的专项补助经费达到1993年的一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和考核,重点提高中专院校教师水平。北京护校进行办学体制改革,实行总分校制。继续教育已在21所市属医院和5所区县级医院实行住院医师学分制和规范化培训,对住院医师进行专业理论统考,1994年有80%以上参加统考的住院医师取得合格证书。北京职工医学院和北京电教中专联合举办农村医疗专科班,考取学员422人,占全院录取学员总数的62.8%,录取率超过历年,拓宽了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层次提高的渠道。

    医学科研投入比1993年增长50%,重点支持优势学科和重大科研项目。加强新一代学科带头人培养,17名平均年龄32岁、其中14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被纳入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通过签订合同获得市科委专项科研经费。1994年市卫生系统获卫生部科技进步奖7项。市结控所关于结核病控制新措施的学术论文,于1994年6月第28届国际防痨和肺病联合会年会及全球肺部健康大会上获得“费朗兹·雷德克国际大奖”。1994年科技成果中有7项新产品列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产品”,已进行各种形式的应用与推广。

    监督执法 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大。贯彻落实《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预防性卫生审查率比1993年提高10个百分点,经常性卫生监督对监测超标厂矿企业的监督检查率比1993年增加20个百分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频度比1993年增加20%,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起数和罚款金额分别增加1.6%和31%。进行7次全市性取缔无证行医,取缔外地游医药贩300多人,打掉2个团伙30多人,罚没4万余元,没收1000余台行医工具、500多公斤药品。

    行业作风建设 以卫生部制定的职业道德建设五条标准为1994年行风建设的阶段性目标,重点解决“红包”问题、乱收费和服务态度问题。采取思想教育,树立典型,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等措施。严肃处理直属单位中违反医德医风行为规范的人员共79人,对个别问题严重的人员给以编外处理或限期调离。1—9月,市属19所医院医务人员拒收“红包”1600多人次,拒收金额达34万余元。对医疗收费、服务态度、卫生执法和药品、器械购销中的回扣等问题,也进行了专项治理,收到一定成效。行业作风建设得到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北京市行风评议组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