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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概况
  • 发布日期:2015-07-1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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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情况 人口1070.32万人,出生率8.00‰,死亡率5.76‰,人口自然增长率2.24‰。人均期望寿命74.04岁,其中男72.08岁,女76.11岁。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955个,其中医院629个;床位总数66925张,其中医院床位64211张,比上年减少205张。卫生人员总数16443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5967人,比上年减少851人;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4662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9.89%。每千人口拥有医院病床6.00张,卫生技术人员10.83人。
        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继续支持卫生事业,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建立了重大疫情储备金,科研、教育经费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国家计委、卫生部和市计委等各级领导部门对卫生基本建设总投资额达9697万元,达到年初计划的249%,竣工面积10.87万平米,加上卫生局审批的项目,合计竣工19.6万平米。
        世妇会医疗卫生保障 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及其辅助会议——’95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9月在北京举行。这是我国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会议,共计接待了185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万名代表和各国记者。为搞好大会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市卫生局派出得力干部组成了医疗卫生部,全市32家大型医院和10余所卫生防疫机构派出800多名医务人员直接参加大会服务。大会期间,共诊治病员4616人次,涉及65个病种,其中诊治外籍病员3413人次,重症病人9人,抢救病人4次,出动救护车转送病员240人次。防疫工作做到了无一起食物中毒和饮水污染事故,无一起多发、暴发传染病疫情,无一例传染病续发病例,万无一失地完成了大会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热情周到、高质高效的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病工作得到了各国来宾的赞扬和肯定,充分体现了首都医务人员的高尚医德和高超医术,展示了我国和北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
        预防保健 以保障世妇会顺利召开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卫生防疫和监督监测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主要传染病发病率继续稳中有降,实现了“八五”阶段卫生防疫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以防治肠道传染病为重点,提高处理重大疫情的快速反映能力。外环境监测工作比往年提早一个月,监测数量比上年增加52.8%。建立肠道门诊427个,对发现的可疑疫情立即追踪并隔离治疗,实现了无续发病例。在邻近省市发病仍较多的情况下,本市疫情较上年明显减少,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比上年下降16.17%,其中肝炎下降28.50%,痢疾下降7.85%。计划免疫保持较高接种水平,相应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连续11年无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青少年乙肝疫苗接种率达88.4%。结核病控制工作继续保持高水平,全监化疗率和初治涂阳病人的治愈率超过95%。公共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抽样检测数量较上年有所增加。加强了高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督,全市已建餐具集中消毒站19处。
        加强碘缺乏病防治监测,碘盐监测6188件,比上年增加2.1倍,合格率84%。病区继续做好特需人群的碘油丸投服工作,全市基本实现了全民食用碘盐的国家要求。
        制定了本市的慢性病防治健康促进五年规划,作为向世界银行卫Ⅶ贷款项目的建议书,7月份通过了正式评估。各专业防治办积极开展工作,西城、崇文牙防办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东城、昌平被确定为全国精神卫生试点区县。
        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走上法制管理轨道,以贯彻实施《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为中心,完善了6600多个乡镇企业和县以上企业的职业卫生档案,监督覆盖率较上年提高12%。
        健康教育继开展三年达标活动后,本年度进行了质量考核,东城、海淀、密云等9个区县达到优秀。开展了300户健康教育示范户工作,调查了1000所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92.3%。
        与“七五”期间的卫生防病总指标相比,“八五”期间甲乙类传染病平均发病率下降49.7%,食物中毒平均发病率下降44%,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合格率比“七五”也有明显提高。
        建设卫生城工作取得成绩,全市整体卫生水平不断提高。经考核,东城、西城、朝阳、石景山4区已达到市建设卫生城先进区标准;顺义、怀柔两县达到市卫生县城标准。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团认为,北京市保持、巩固和发展了全国“十佳卫生城市”成果。投资500万元,为1.1万农村人口改善饮水条件,受益人口5万人,全市饮用自来水人口达到96%。农村改户厕10.30万座,改厕率比上年增长9.7%。
        为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市人大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在全国率先完成了与母婴保健有关的地方立法。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制定相应配套办法,保证了该法规的实施。本年度有20所医院通过爱婴医院抽查评估,使爱婴医院达到92所,全市有10张以上产科床位的综合医院和产、儿科专科医院(除北京儿童医院外)、妇幼保健院均成为爱婴医院,为北京市1996年创建爱婴市奠定了基础。18个区县均已完成《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期指标和北京市儿童少年发展“八五”规划纲要中的卫生指标,妇幼卫生健康指标居全国前列。
        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在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农村卫生“三项建设”成绩显著。本年度竣工卫生院36个,4.2万平米,完成投资4700万元;妇幼保健院2处,3660平米,完成投资380万元。到年底,全市实际改扩建乡镇卫生院165个,超额50%完成了市农村卫生“三项建设”的“八五”规划。完成改造的卫生院,基本配齐了常用设备,医疗条件有较大改善,防保功能得到加强,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这项工作得到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的肯定和表彰。
        14个郊区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已通过市级审评考核;按照国家制定的初级保健小康评价标准,各郊区县基本达到优秀水平;全市农村地区已提前一年完成市初级保健“九五”规划目标,提前6年完成国家关于我国农村“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经卫生部和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验收,认为东城区初级保健工作成绩优异,全面达标。
        为了推动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了《北京市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草案),房山区代表本市接受国家五部委落实该目标普及阶段的中期复核审评,获审评组高度赞扬。
        医政管理 以学习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为重点,加强法制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提高。制定并颁布了与之配套的《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医院分级管理和医疗机构评审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文件,提出了落实条例的具体要求。各区县加强领导,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研究制定了本地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措施,本年度已有233所街道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了注册登记工作。在对医疗机构验收发证的同时,坚决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共计取缔无证行医130余家,并开展了清理街头非法医疗广告的活动。
        积极开展医院分级管理和评审工作,促进医疗工作质量提高。全年又完成44所医疗机构的评审工作,其中中央和市属大型综合医院第一周期评审全部结束,并对厂矿、企业、高校医院定级工作进行了调研。
        继续将门急诊工作作为重点,贯彻市卫生局制定的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规定,对40余所大中型医疗机构进行了三次检查,表明人员配备和应急能力均有提高。组织了市属医院三级查房的观摩学习,为今后提出三级查房的质量标准打下了基础。加强对医院感染的日常监测管理,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北京医院、北医第一附属医院、天坛医院和市第六医院等4单位被评为全国医院感染管理控制先进单位。高度重视血液质量管理,成立了市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明确了职责和任务。按血站基本标准对血站和医院血库进行了检查,不符合布局或质量要求的3所医院和3个血站已停止采供工作。
        中医工作 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投入基建发展资金1035万元,竣工19800平米。目前全市共有县和县以上中医医院21所,中西医结合医院3所,95%以上的市、区属综合医院设有中医科,每千人口拥有中医床位0.42张,中医师0.72人,均达到国家“八五”规划的要求。4所区县中医医院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顺义县为“全国中医工作试点县”,探索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中如何发挥中医的作用。本年度对区县中医医院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对14个区县的227所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现状进行了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措施。城市大型中医医院与10所县级中医医院已全部签订了为期5年的对口支援协议。
        老中医药学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成果显著,经考评已有23名国家级继承人、46名市级继承人结业出师。自1990年以来,共撰写论文626万字,公开发表论文168篇,出版专著12部,16项成果获市、局级科技进步奖。
        医学教育和卫生科技 全面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暂行规定》和《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制定了《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使本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成立了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委员会,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陆续成立了继续教育领导机构。全市已制定了26个专业的继续教育大纲,确定了24个市级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对26个单位22个专业的320名住院医师进行了规范化考核,及格率92.8%。在西城区开展了护士继续教育试点。
        发展成人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的层次。在职工医学院举办面向农村基层人员的医疗专业大专班,并鼓励乡村医生参加电教中专学习。加强中专医学教育的管理和评估,北京护校被评为第二批市级重点中专学校,海淀、昌平卫校被评为合格学校。
        深化卫生科技体制改革,13所研究机构中已有10所实行了所长负责制,7所实行了全员聘任制,9所进行了人才分流,对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全部给予了奖励。1993~1995年,市属单位有24人列入市科技新星计划,占全市入选总人数的28.6%,使卫生系统跨世纪科技人才培养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局系统获上年度科技成果奖207项,其中卫生部级7项,市级49项,局级129项。本年度科技成果通过市级鉴定115项。首都儿研所、市肿瘤所荣获1994年度市科委“改革与发展”一等奖;神外所、眼研所等4家研究所获二等奖;市肿瘤所、首儿所、心肺血管研究中心获科技水平奖。
        积极推广科研成果。首儿所中试基地已通过验收,全年总产值可达1500万元以上。肿瘤所中试基地正在筹建中。首儿所“儿童哮喘时期诊断及综合治疗”技术列入卫生部“十年百项”推广计划。
        卫生改革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海淀区、崇文区等一批城近郊区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的新变化,主动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改革经营管理机制。顺义、通县等远郊县完善乡卫生院功能,开展面向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和慢性病防治,实行乡村一体化办医模式。许多中小型医疗机构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医,专业设置更加适合社会需要,社区服务和全科医生制度有了新的发展。大型医疗机构开展的多层次服务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得到社会的肯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综合目标责任制,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改革中加强了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试行财务项目评估和医院综合效益评估,起到了加强经济核算、完善管理、提高效益的作用。
        公费医疗管理改革。遵照中央关于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精神,拟定了《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医疗保险的试行意见》,在海淀区开始试点,进展比较顺利。改革了大专院校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调动了校医院管理的积极性。及时解决了中小学教师公费医疗工作中的问题。积极参与劳保医疗制度的改革,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全市职工大病医疗统筹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措施,使这项工作稳步发展。
        医疗服务价格体制改革。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服务工作一般不准出台新的提价项目的情况下,经过努力争取,规范统一了护理费等13类28项医疗收费标准,调整了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卫生部门会同物价、财政、体改委等部门,参照上海经验,制定了医药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方案,正在积极努力,促使该方案早日出台。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市属单位开始实施党建三年规划,加强干部理论学习,抓紧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了卫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的精神,从卫生行业的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系统开展了“爱祖国、爱北京、争做首都优秀医务工作者”的活动。各单位积极投入,认真组织,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活动,禁用“服务忌语”,自下而上地评选优秀医务工作者。发动女职工参加“巾帼建功”竞赛,有60个单位700余人受到市级表彰。开展护理知识竞赛和评选表彰优秀护士的活动。组织赴藏医疗队和青年志愿者赴山区服务,建立青年“文明病房”、“文明岗”,3个集体被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加强民主管理,建立了局、院两级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职责与工作制度,开展了民主管理争先活动,民主管理已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得到加强。
        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继续把禁收“红包”、改善服务态度、制止乱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抓落实,抓深入,抓成效。市卫生局与各直属单位和区县卫生局分别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新闻记者共16人担任局行业作风社会监督员,持证对本市医疗单位进行明察暗访,随时反馈意见。聘请直属单位21名医疗管理干部为行风巡视员,定期持证巡访,已巡视150余次,问卷调查1100人次,住院患者对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较高。崇文等8个区县人大、政协近百人对卫生工作进行了行风评议检查,评价较好。
        结合职业道德建设,在直属单位和区县卫生局、各部委所属有关医院开展了职业道德自查与互查。局直属19家医院有2772人次拒收“红包”和吃请,收到患者表扬信1578件,锦旗、镜框310件,有多名患者先后向卫生部、市领导写信表彰医护人员。市纠风办为此推广了市卫生局的经验,一些新闻单位也相继进行了报道。问卷调查表明,患者对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的综合满意度为96.7%,比上年的88.5%有所上升,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加强对药品采购中让利、回扣的管理,继1994年下发《关于药品医疗食品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本年度又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违反医德医风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医务人员私自收取药品回扣、好处费、开方提成等违纪行为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市卫生局有关处组成了药品采购工作调研组,完成了对20所医院药品采购状况和让利、回扣状况的调研,正在进一步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