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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龄协会
  • 发布日期:2021-09-16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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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北京市老龄协会是1996年3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办公地点为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百富大厦B座14层。单位法人为北京市老龄协会会长王小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为12110000400569482J。北京市老龄协会下设秘书处、政策法规处、权益保护处、协调督察处、资金监管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纪检工作处。

    2.单位主要职责是:对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和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拟定实施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预算级次为二级,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7人,实有人数5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637.08万元,比上年增加525.75万元,增长16.9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36.08万元,比上年增加541.27万元,增长17.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4.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89.78万元,比上年增加136.39万元,增长4.47%,其中:基本支出1868.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59%;项目支出1321.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34.68万元,比上年增加542.52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新增编制内人员,追加新入职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经费。追加北京市老龄健康信息协同与决策支持平台建设项目、北京市老龄协会会议室改造项目、办公系统与设备更新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883.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08%;教育支出1.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2.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1.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59万元,下降6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1.7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59万元,下降60.00%。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压减培训等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0年度决算1302.5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3.04万元,增长17.40%。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1300.2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3.04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新增编制内人员,年中追加新入职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20年度决算2.3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1883.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1.21万元,下降6.98%。其中: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2020年度决算1883.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41.21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压减单位办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及项目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66.3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21万元减少3.7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86万元减少0.8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接待规模和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35万元减少2.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35万元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6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7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4.16万元,比上年增加7.34万元,增加原因:新增编制内人员,追加新入职员工日常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5.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7.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7.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本单位车辆2台,43.3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

    6.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老龄协会2020年决算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