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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妇幼保健院
  • 发布日期:2021-09-16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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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原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市编办关于成立北京妇幼保健院的函的通知》京卫人字【2001】92号文件的要求,遵照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北京妇幼保健院的函》(京编办事【2001】44号)文件精神,组建北京妇幼保健院,同时加挂北京市计划生育技术研究指导所、北京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牌子。北京妇幼保健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60人。

    北京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依照《母婴保健法》开展婚前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优生优育及生育调节技术等保健服务工作;开展与妇幼保健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妇幼保健信息资料;开展有关妇幼保健教育活动;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60人,实有人数16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212.27万元,比上年减少2314.30万元,下降15.9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487.47万元,比上年减少2316.26万元,下降16.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41.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0.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045.8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596.56万元,比上年减少2171.46万元,下降15.77%,其中:基本支出6081.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44%;项目支出5515.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5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45.05万元,比上年减少2742.68万元,下降20.80%。主要原因:持续受新冠疫情影响,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压减支出规模;压减设备购置类项目的支出,降低财政资金的压力。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3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91.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8%;卫生健康支出10090.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191.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7.66万元,下降19.92%。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191.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7.66万元,下降19.92%。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培训等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154.24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154.24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10090.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12.18万元,下降8.29%。其中:

    “公共卫生”2020年度决算10090.4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912.18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年中核减儿童残疾与保健管理、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等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081.3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32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06万元减少6.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36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北京市主题宣传活动策划会专家、区县办事人员、交流研讨会外院专家、区县参加培训人员。公务接待5批次,公务接待20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8.70万元减少6.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8.70万元减少6.7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市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减少线下会议、培训次数,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等三公经费的支出,支出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9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2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1.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7.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4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4台,82.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9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附件:北京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决算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