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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
  • 发布日期:2021-09-16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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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月,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级次为二级。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86275U下设临床研究室、核心性研究部、实验平台部、临床等部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研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分子生物学与生化研究、病理生理研究、实验病理研究、微循环研究、实验动物、电镜、基因诊断、病毒研究、药理学研究、内科学研究、核医学研究、外科学研究、临床药理学研究、中西医结合研究、艺术医学研究、肝病研究。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20人,实有人数6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489.85万元,比上年减少650.86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771.01万元,比上年减少211.51万元,下降5.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6.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1.7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250.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6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814.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5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40.81万元,比上年减少380.97万元,下降8.62%,其中:基本支出2741.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7.83%;项目支出1299.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06.37万元,比上年减少306.38万元,下降10.17%。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2542.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2542.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6.87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落实人社局要求,增加考核奖经费。其中:

    “应用研究”2020年度决算2542.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6.87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落实人社局要求,增加考核奖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163.86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金额一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163.86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金额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26.8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7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2020年度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