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提高门诊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对2011年印发实施的《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内我委未收到任何与征求意见稿有关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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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