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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后的健康提示
  • 发布日期:2020-05-2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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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我市疫情虽然处于低发态势,但境外输入仍带来零散病例,存在较大隐患和风险。特别是近期还因为个别境外输入病例引起了我市的聚集性关联病例,又一次敲响了警钟,防控工作仍然存在严峻性和复杂性,市民朋友切不能掉以轻心,零病例并不是零风险。我市仍要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的要求,切实精准科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日常活动中仍应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戴好口罩,注意个人防护,注意手卫生,坚持将各项防控举措融入日常生活。在这里再次提示具有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更应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排查。对于集中隔离人员在14天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建议继续居家观察7天,居家期间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为了您及您所爱的家人及周围人,也为了我们城市的安全,特提出以下几点提示:

      一、尽量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保持居室通风,必须单独用餐,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厕所,并及时清洁消毒。

      二、建议由亲朋协助提供生活必需品,避免外出和聚集性活动,减少与他人接触,尤其远离年龄较大或体质较弱的高危人群。

      三、单独居住可不戴口罩;在进入和家庭成员共用空间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双方均应佩戴医用口罩。口罩被分泌物弄湿或弄脏时,立即更换。

      四、勤洗手。每次洗手时使用肥皂和流动水并持续至少20秒。

      五、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口罩或手肘遮住口鼻。

      六、每日至少一次使用湿抹布、湿拖把对房间进行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七、每日至少早晚各测体温一次,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

      八、若出现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时,即使十分轻微,也应立即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和隔离观察情况,便于及时诊断,不存侥幸心理。